醫療機構執業范圍代碼
醫療機構執業范圍代碼
衛生機構(組織)代碼由22位數字(或英文字母)組成,包括9位組織機構代碼和13位機構屬性代碼。機構屬性代碼由行政區劃代碼(6位)、經濟類型代碼(2位)、衛生機構(組織)類別代碼(4位)和機構分類管理代碼(1位)四部分組成。 此編碼規則請參見衛生行業標準 衛生機構(組織)分類與代碼(WS218-2002)。
您好,以下為執業醫師多點執業醫療機構地區范圍要求:
以下地區為擴大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地區:
(一)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和公立醫院改革
省級聯系試點地區。
(二)每個省(區、市)除上述城市外的兩個地級市。
二、醫師多點執業的管理要求
(一)執業地點數量。
在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醫師可
以申請增加2個執業地點,分別作為第二和第三執業地點,
其原執業地點為第一執業地點。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可以申請多點執業。
1.具有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準予注冊,并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第十四條 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床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內科專業;
2、外科專業;
3、婦產科專業;
4、兒科專業;
5、眼耳鼻咽喉科專業;
6、皮膚病與性病專業;
7、精神衛生專業;
8、職業病專業;
9、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10、醫學檢驗、病理專業;
11、全科醫學專業;
12、急救醫學專業;
13、康復醫學專業;
14、預防保健專業;
15、特種醫學與軍事醫學專業;
1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1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二)口腔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口腔專業;
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三)公共衛生醫師執業范圍:
1、公共衛生類別專業;
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四)中醫類別(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
1、中醫專業;
2、中西醫結合專業;
3、蒙醫專業;
4、藏醫專業;
5、維醫專業;
6、傣醫專業;
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執業范圍是全科如三甲醫院或某一專科如眼科專科醫院。
是的,一共有22位,包括前9位組織機構代碼和后13位機構屬性代碼。
衛生機構分類代碼由22位數字(或英文字母)組成,包括前9位組織機構代碼和后13位機構屬性代碼。機構屬性代碼又由行政區劃代碼(6位)、經濟類型代碼(2位)、衛生機構類別代碼(4位)和機構分類管理代碼(1位)四部分組成。衛生機構分類代碼編寫須按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
機構類別應嚴格按4位編碼,全部包含大、中、小三個類別,以方便對機構準確定性和統計分類。分類代碼應隨機構的調整和變更而重新編寫,確保分類代碼與機構的實際情況一致,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統計和編碼與單位擁有的執業許可證、法人單位登記證書的數量一致。
不一樣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號是《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就是掛在墻上的大照和一個小本本的執照,歸衛生間醫政科管;醫療機構分類代碼證號號是《醫療機構分類代碼證》上的,是衛生局醫管中心發給你們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醫療機構執業范圍代碼“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