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評價,是人民法院認為原告請求的內容沒有事實依據(jù)或者沒有法律依據(jù)而作出的對其請求不予支持的判決,只能發(fā)生在案件庭審結束之后。
駁回訴訟請求是你的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維護,是實體問題,通俗說就是作為原告的你沒有告贏,駁回訴訟請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過開庭審理,依據(jù)查清的法律事實,對當事人實體權利的一種否定評價。是一種常見的判決形式。
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有新證據(jù),在判決書生效前你可以上訴,在上訴期過后你可以申請再審。
當事人須弄清楚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之間的區(qū)別。
1、駁回起訴。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原告起訴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原告起訴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法院則會駁回起訴。如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本人(除死亡外)應當是原告,但是,在一起未成年人為受害人的案件中,起訴時卻將他的父母列為原告,這樣,原告主體存在錯誤,因此,應當駁回起訴。再如,在雇傭關系賠償案件中,應當將雇主列為被告,但是,在起訴時卻雇員列為被告,這樣,被告主體存在錯誤,因此,也應當駁回起訴。
對于駁回起訴的案件,法院只是在程序上作出了處理決定,至于案件中到底誰是誰非,法院并未審理。因為,法院審理案件之前,首先要確定原告是不是真正的原告,被告是不是真正的被告。只有在解決了這個問題的前提下,才會進入實體審理,即到底是誰是誰非。
2、駁回訴訟請求。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能否判決原告勝訴,其所涉及的因素很多,概括起來有以下三點:一是訴訟請求是否明確、適當;二是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有無證據(jù)證明;三是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1)訴訟請求是否明確和適當。比如,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被告帶原告到醫(yī)院去治療;或者判決被告預付10萬元給原告,由原告自己去醫(yī)院治療。在法律上,這樣的請求是不妥當?shù)模ㄔ阂矡o法對此作出判決。如果原告堅持這樣的請求,那么,法院就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主張的事實有無證據(jù)證明。比如,在借貸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主張被告借了原告10萬元錢,但是,卻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而被告又不承認,因此,法院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jù)。比如,在買賣合同糾紛中,原告認為,因為被告違約,給自己造成的精神損害,因此請求判決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因為,原告這項請求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
3、駁回起訴的案件,可以重新起訴。但是,對于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件能否再將起訴,不能一概而論。民事訴訟法中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則,而對于“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實踐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這其中的情況較為復雜,在里無法簡述清楚。因此,這里不再贅述。這里先簡單的說一個結論:大多數(shù)情況下,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件,是不可以再起訴的;如果原告認為原判決存在錯誤,可依法申請再審。
(圖片來自網(wǎng)絡,特此說明)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zhàn)法庭之上。
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具體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⒈主要證據(jù)不足的; ⒉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 ⒊違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職權的; ⒌濫用職權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訴訟請求未經(jīng)生效裁判文書判決不存在生效之說,二審撤銷一審只能說一審有問題,但不代表訴訟請求生效。
你這篇文書雖然不全,但應該裁定書,好像是不屬于審理范疇而駁回起訴,所以訴訟請求未經(jīng)法庭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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