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賣掉再買房子
婚前財產賣掉再買房子
謝謝邀請。
婚前房產變賣,重新購置房產,新購置的房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房產?
這個過程屬于財產的轉化,此轉化后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并不因為婚姻關系的延續或存在,而轉化為共同財產。從婚前房產到貨幣,再到房產,從法理上分析,如果婚前財產只是財產形態上的轉化,那么此財產不屬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所以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仍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女方要保護自己的房產,則必須保留相應的憑證,用以證明該房屋是用婚前房屋所置換,那么該房產原則上就歸其個人所有。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婚前房產不因結婚或結婚時限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即便婚內出售婚前房產所得的房款,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用該筆房款,婚后購買新房,全款購買,應屬于個人財產!如不足全款購買,用夫妻共同財產補足,補足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足全款購買,貸款購買的,共同還貸及還貸部分升值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將婚前房產賣掉后再買的房子算夫妻個人財產;應該算是共同房產了(除非是婚前公證)。。。因為婚所獲得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收入,將共同收入用去婚后購房,就視為共有房產了。除非是在婚前去公證,說明婚房產賣后再購房產屬個人房產。因為要公證就需要雙方寫協議,即另一方同意婚后購房屬個房產。
=^_^=你問這個是在準備以后離婚嗎?你是在為以后的離婚作打算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還是不用結婚了,這樣會少了很多的麻煩!還是不要說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還是說說你們夫妻共同的親人吧!如果兒女們覺得他們的父母都在相互算計的話,你會覺得這種生存環境對他們的影響會是什么樣的結果?
=^_^=在我們這個地方的偉統就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話,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兒女,那你就凈身出戶吧,所有的家產都歸還未成年的兒女所有,當然了,這就是說兒女跟誰財產就歸誰暫時使用,最終這些財產都會落到兒女的頭上。就算是兩夫妻不離不棄的話,最終那點有限的家產也應該歸自個的兒女們所有!
=^_^=別來不來的就把自個當成大富翁——爭不完的家產、動不完的心思、忙不完的算計……不是說愛情是無價的嗎?既然已經走進了婚姻,既然已經生兒育女的話你覺得和自個的妻子兒女來相互算計還有那個必要嗎?既然是結了婚生了兒女還一天在心里尋思著離婚分家的那種過日子,這還算是正常的一家人嗎?所有這些都是現代人的悲哀——唯利是圖!在古話里的那句“虎毒不食子”轉變成了如今的——是人就不一定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前財產賣掉再買房子“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