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
打官司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
謝謝邀請。
在司法實踐當中,確實會有部分法院這樣為難當事人。鄰居家的貓把孩子抓傷了,卻不愿意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報警以后,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也不把侵權人的身份信息告訴當事人,導致當事人起訴狀沒有明確的被告身份信息,不立案。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還告訴當事人可以找律師去調取對方的身份信息,但是人家的訴訟標的才2000多塊錢,怎么去聘請律師呢?
遇到這樣的情況,最終是怎么解決的呢?第一是向派出所寫申請;二是通過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和派出所聯系調取;第三種就是持沒有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訴狀到派出所,讓他們用便條抄一下。當然,當事人應該持自己的有效證件前往,有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者是單位的推薦信介紹信就更完美了。
很多律師拿民事訴訟法來說事,說法律規定并沒有要求一定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你自己或許可以跟法院立案庭的人扯一下,當事人怕是沒有那個能力,法院立案庭的人也不會賣你的賬。何為明確的被告?只有個姓名,沒有祥細的住址和身份證號碼,留的電話打得通,但是沒人接,你讓法院怎么來辦案?
我七月份還和法院法官去瀘西縣找被告送傳票呢,人家瀘西縣一個門牌號就是一個上百戶人的小區,我們四個人轉了兩個小時都沒有找到被告的具體住址。被告也很牛,電話是接,就是不來拿傳票,后來沒轍了,只能公告。
起訴一個不需要知道對方身份證即可,具體起訴需要對方信息如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每個法院的司法實踐是不同的,有的法院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一樣能立上案,但有些法院就立不上。按照民訴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具備起訴條件:也就是你和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被告明確;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①如果與借款人重名的比較多,人民法院通過相應的手段無法確定具體借款人是哪一個的用于確定借款人的身份。
②委托律師通過對方的手機號碼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
③委托律師通過對方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者是公司股東身份查詢內檔得到對方的身份信息。
④委托律師向民政部門查詢他的結婚登記信息以期確定他的身份信息。
當然了,對于民間借貸我們一般建議你連他的配偶一并起訴。因為現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 如果想讓他的配偶也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義務,就必須通過審判確認是夫妻共同債務。在執行階段,不能將他的配偶直接追加為被執行人。
無法立案受理,盡快查詢確定身份證號。
不知道被告人身份,無明確的被告,是無法提起民事訴訟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起訴狀需要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即可。不需要他的身份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遇到這種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畢竟你的時間精力更值錢,盡量不過多影響生活和工作!
1.如果你能找到欠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親朋好友,最好能嘗試協商處理,這樣對你來說,是最便捷的處理方式。省時省力不費錢!
2.如果實在協商不了,沒有對方身份證信息,那只能委托律師調取。對于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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