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食品罪能判緩嘛
有毒有害食品罪能判緩嘛
只要符合緩刑條件,法院就可以判緩刑。《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有可能,具體還要看案情。 一、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金額5萬元以下,屬于一般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但最終量刑時,關鍵還要審查造成的后果如何。 二、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相關罰則】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相關罰則】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罰則】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2013年兩高《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明確的規定。 第二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一)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的; (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第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數量較大或者生產、銷售持續時間較長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屬于嬰幼兒食品的; (四)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一年內曾因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四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后果特別嚴重”: (一)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造成十人以上輕傷、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造成三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的后果。 第五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第六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二)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數量較大或者生產、銷售持續時間較長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屬于嬰幼兒食品的; (四)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一年內曾因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五)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強或者含量高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你好,我是【RYWR】,很高興為你解答。在現實司法實踐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緩刑的希望比較小。即使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也是如此,除非犯罪情節非常輕,緩刑不會在當地產生不良影響。此類案件一般都會在當地有比較大的壞影響。《刑法》規定的緩刑適用條件: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
不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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