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違約金有效嗎
三方協議違約金有效嗎
諾成合同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達成合意。
不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律強制性效力性的規定的,合同有效。違約金的約定有效。有效但另一方不一定會要求你履行。對方保留起訴違約的權力。三年內對方不行使權利的,經過三年則訴訟時效經過,你就可以放心了。也得看看合同有沒有霸王條款(惡意排除對方權利增加對方義務),格式合同有沒有需提醒注意沒提醒的。綜合自己的情況,如果有情勢變更的情況,你也可以以情勢變更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其實學校這種情況也不少,用人單位也會考慮到。一般沒什么問題。建議找你們負責老師溝通一下。畢竟是學生一般用人單位不會那么認真。但是建議樓主以后簽訂協議都要認真考慮再作決定。畢竟契約精神是要有的。如果這個社會每個人都放鴿子,沒有了誠信誰還敢再信任別人。
您好,不需要賠償三方協議中規定的違約金,因為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三方協議已履行完畢。
首先,只有競業限制以及約定服務期可以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中如果沒有培訓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且用人單位支付過經濟補償,一律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單位約定的違約金條款無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戶口的違約金,都是違法的無效,不需要繳納。
其次,有關培訓的也是特殊的付費職業培訓,如果經過此類培訓的,需要賠償單位支付過的培訓費,數額以單位實際支出賠償費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崗前培訓不包含在內,也不需要支付違約金?;蛘邌挝浑m然進行過賠償,但沒有實際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對于三方協議,一方存在違約行為的,協議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當事人認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協議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在大學期間,我們一直倡導誠信,誠信考試,誠信做人,就業也要講誠信。
因此在畢業季尋找就業單位的時候,雖然說雙向選擇,但我們仍然要慎重,因為有的企業,一旦與你簽了協議之后,如果你爽約,很可能他會到法院起訴你,要求你支付違約金。
而每個地方的違約金,標準又不一樣。比如說,2019年12月份,江蘇各地教育局到全國著名師范大學校招時,簽約之前告訴畢業生如果爽約,就要支付5000元違約金。同時蘇州一些學校招聘備案制、年金制教師,簽訂協議之前告訴你,如果爽約,需要支付15,000元違約金。主要的是因為很多優秀的學生到處去應聘,確實也能夠考上好多地方的編制,最終卻不到崗。
一般人都是這樣的想法,到時間再選擇一個想去的地方上班。但他們不知道他們的舉動,到時爽約,會給簽約的教育局帶來工作上的被動,原本一個蘿卜一個坑,更多的是蘿卜沒有來,那么多的坑誰來填?到時間開學了,教師不夠,有的班級就沒有老師去上課,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同時,我也覺得優秀的學生很不地道,你到處去考,考上了不去報到,擠占了其他人考編的機會。以至于大家都上班了,仍然還有人在家幻想,教育局會進一步遞補招聘他,給他編制,給他工作機會。
企業招聘更加市場化,它還不同于教育系統招聘,人沒有來,我不怕,我可以再一次招,或者明年多招一點,企業講究時間效率,工作效率的,簽了協議以后就要按協議來辦,當然簽協議之前會告訴你,如果爽約是需要支付成本的。
有人可能說,我就不掏錢,我就不去上班,總不至于把我抓起來吧,企業可以到法院去告你,一旦法院判你輸了,如果不執行,你的失信行為將進入征信系統,將給你帶來很多的麻煩。而且企業可能把你的檔案都調走了,你沒有了檔案,你即使考上公務員,考上教師編制,考上其他諸如三支一扶,蘇北計劃,你都沒辦法成行。
所以說在就業時,首先要想清楚你想干什么,你的職業規劃目標要清楚,這樣你才會靠船下高,有的放矢。一旦找到自認為滿意,符合自己個性,有發展空間的,你就要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地履行自己的諾言。千萬不要做兩面人,做多面手。
祝在尋找就業的路途中,我們的畢業生朋友,早日找到自己滿意的歸宿,為父母減輕壓力,給自己檢驗真知的機會,為社會創造經濟效益,也為自己未來鋪設一條金光大道。#開往春天創作季#
一、不一定的,如果是考上研究生,是不需要賠償的。但如果是單純違約,就要賠償。賠償金額最高5000元。二、、法律條款 根據20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我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約定違約金。這兩種情形是:勞動合同法第22條:這一條的意思是,單位出錢送勞動者到專門的培訓機構學習,勞動者答應學成之后,為單位服務若干年。而未滿若干年,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這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是培訓費除以約定的服務年限,乘以違約年限,是勞動者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第23條: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從事保密業務,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勞動者答應一定年限內不到與原單位存在競爭的崗位上工作,單位支付保密費。如果勞動者違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除了這兩種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違約金都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第25條: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對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除了公司答應你送你培訓的違約金外,不用管其他的違約金。因為其他的違約金天然無效。三、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生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8.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注事宜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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