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一致同意離婚,并就財產、子女及債務分割達成一致,到民政機關辦理即可。而訴訟離婚,如果想判決離婚,法官判斷標準主要是,雙方感情是否破裂。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更是規定了十幾種,判斷感情破裂的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所以要起訴離婚,并最終讓法院判決離婚的,最好圍繞上述內容準備證據。
例如,如要爭奪撫養權,就需要提交請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撫養的證據,包括(一)撫養費的證明——提交自己的收入證明。(二)撫養權的歸屬證明——根據孩子的年齡和具體情況,提交有利于爭取撫養權的而相關證據。其中,對于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況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起訴離婚,建議按一下步驟。
1、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起訴狀兩份以及相關證據,到法院立案大廳立案。
證據一般有結婚證,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據(例如以感情不和為由,需要提交感情不和的證據)。
2、繳納訴訟費。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立案后回去等法院的開庭通知。
4、接到法院的傳票,按照傳票規定的時間地點開庭。
5、開庭結束后,等待法庭判決。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