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規(guī)定多久出認定書
交通事故規(guī)定多久出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因為事故的大小有所變化,具體情況包括: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事故后逃逸的人還未找到,受害方當事人要求出具責任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你好!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來的時間分兩種情況:
1、不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一般應自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3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jīng)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期10日。若還需延長,就需要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因此,你需要確定這幾個時間點,交警部門是什么時候進行現(xiàn)場勘察的,這個是有現(xiàn)場勘察筆錄可查的。在這個時間基礎上再最多加個40天,因為一般不會搞到需要省級機關簽字批準的地步。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你收到的時間來衡量交警隊是否超期做出報告,因為你收到的時間屬于送達時間,報告上簽章的時間才是報告做出的時間。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現(xiàn)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要是發(fā)生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鑒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fā)給事故雙方。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現(xiàn)場調查后,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還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需檢驗、鑒定的,交通管理部門自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3日內聽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jīng)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批準后,應當由另外的技術人員、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不需要驗車,一般10天左右出來;需要驗車,一般30天左右出來。責任認定書出來,對方又沒有保全,就可以提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2008)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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