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假的法律規定
婚喪假的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中沒有關于婚喪假的明確規定。 婚假在目前的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散見于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例如[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另有晚婚的規定,晚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晚婚是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至于喪假同樣在目前的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但不管是婚假還是喪假,法律都規定了準予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勞動法中關于婚嫁、喪假的規定如下:法律依據是〈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2、帶薪年休假的規定如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喪假多少天作出具體規定。
喪假直系親屬包括: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范圍。對于超出這一范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
3、由于我國歷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范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范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另外: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同時,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喪假的法律規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