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的法律規定
公司裁員的法律規定
你好,你提前得知了公司將要裁員的消息,并且你也在被裁當中,你是否想要在被裁之前事先提出辭職,取決于兩個因素。
一是你想不想拿裁員的經濟補償?
二是你愿不愿意得罪你的老同學(透露裁員消息的人力資源部同事)?
要知道,公司裁員,那些被裁的員工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如果你不在乎那點經濟補償,重視同事之間的感情的話,那么你可以立馬提出辭職,你的公司一定很高興并且會很快給你辦理離職手續。
如果你想拿經濟補償的話,那么你一定不要事先提出辭職,你就等著公司的裁員通知好了。若你的公司會主動對裁員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那就沒什么事了,也不會涉及到你得罪老同學的情況。若你的公司把你們員工給裁了,卻沒有經濟補償,而你又想拿這個經濟補償,那么你勢必要跟你的老同學也就是現在的人力資源部同事斗法了。
所以我才說,面對裁員,你是否想要事先提出辭職取決于上面兩個因素。我建議你不妨再跟你的同事打聽一下,問他裁員有沒有補償,如果有補償你就不要提辭職,如果沒有補償且你又不想要補償的話,你可以事先提出辭職。
用人單位依據有關文件,在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對員工進行裁減,裁減的富裕人員未必走向社會,有的是待崗轉入備用人才庫,根據單位情況可以在啟用。確實因為企業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程序進行實質性的減員,這部分人員將按照合同規定根據工齡給于經濟補償。在社會進入人才中心或者街道,自主就業或者失業再分配,失業期間按照繳納失業救濟金年限給于規定的失業救濟金。過去單位用人是看指標,企業不可以隨意增人減人,改革開放以后,用工體制發生了巨大變化,或者說革命性的變化,上級機關不在干涉企業用工,企業有用工的自主權,如何使用,如何管理都是企業自己說了算。用工權下放到基層法人單位。因此,企業只要不是因私人報復而進行合理裁員均不屬于違法行為。
首先要肯定的說:公司是不可以隨便裁員的。
公司裁員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可以和勞動者相互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公司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維持生產需要大量裁員。這種情況必須經職工工會委員會同意,并上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三,公司以降薪、調崗等非法手段變相裁員。
以上第一、第二兩種情況公司屬于合法裁員。但必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種情況公司屬于非法裁員,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非法裁員需要雙倍支付勞動者經濟賠償金。
另外,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朋友老王是某制造廠員工,在廠里兢兢業業做了十來年,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每月薪資到手大概4000元左右。
工廠本來有100多號員工,今年業務重創,廠里效應不好,員工沒有班加,工資大幅降低,前兩個月,陸陸續續工人們走了二十幾人。
前幾天,老王透過人事部門,得知公司考慮裁人,裁員名單里好像有老王,工廠里留下了一些體力好、干活快、手腳利索的年輕員工,把老王這樣的老員工準備都干掉了。
老王由于小輩子心血都耗在了廠里,現在年紀大了,還患上了職業病,擔心失業后自己下半輩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裁員成為企業減少虧損、擺脫困境的重要選擇
市場經營困難、經營成本上升、資金周轉困難、到期債務或還貸壓力等是疫情帶來的主要負面影響,上述影響無一不與企業的流動資金有關。
在疫情之下,裁員就成為企業減少虧損、擺脫困境的重要選擇。經濟性裁員是近年來經常被提及的詞語,2020年槍響之后無贏家,企業求生存貌似只能壯士斷腕。
該如何規范性的裁員,勞動法律中裁員都有哪些規定呢?
- 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 裁員過程中優先留用的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 裁員過程中,不能作為裁員名單的人員: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被裁員工的經濟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 裁員流程合法
一般外資企業在中國設廠,裁員流程都會講究合法,裁員需要向有關勞動部門報告,按規定支付經濟賠償金等;程序不合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提出仲裁。
但老王公司提及的裁員,企業會如何操作呢?
老王苦不堪言的說,你說的這些這些正規操作對于一些外資企業,真是非常受用。好幾個在外資工廠的員工,即使整個工廠區全部遣散,工人們都拿到了一筆不菲的賠償金,大家也都不擔心接下來失業的生活,勒緊褲腰帶日子還是能過的。
但是我們工廠的情況來看,老板裁員的名單遲遲沒有公布,估計也不會公布,和公司的人事部門溝通,他們也是一頭包,最近老板考慮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們,協商簽訂停薪留職協議(工廠解決企業和員工繳納的社保),讓大伙們自謀出路,直到工廠業務恢復為止。
現在老板也難,我們大家都懂,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真的要停工,也沒有辦法,只能是和廠里共克時艱、共度困難,看能否挺過2020年。
類似老王所在的這樣的企業還有非常多,在2020年,普遍通過降薪、變相裁員等方式,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有什么辦法,你說要裁掉誰,把老板裁掉,關門大吉,或者老板直接關門跑路了,你也沒轍。
你好,其實就有兩種可能:第一,裁員合法,你可以得到n;第二,裁員不合法,你可以要求賠償2n。至于裁員是否合法,建議請律師幫你判斷。
回復誠邀:恕我直言:現在是法制社會,任何事情都要按照合法的程序,來履行法制程序職責范圍內的人事變動,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都得按照簽約初史的合同,來參照并且可以依章辦事。
總之:公司要是按規定如工作需要裁員,也隸屬于正常,讓你去留總會有他必然充足的理由。退一萬步講:如有疑惑不解~并且難以讀懂的問題,完全可以依照國家有關文件簽約合同~等多項規定的提示咨詢一下律師即可!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這是法定的必經程序,很大程度決定著裁員決定的合法性,這也是勞動部門及司法機關認定裁員決定是否合法的重要根據。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裁員的法律規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