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職工五險一金標準
國企職工五險一金標準
如果和企業有勞動關系的話,企業就應該負責合同約定好的養老保險的交納工作,不能推給個人。如果勞動者離開了原單位,那么他以前交納的養老保險依然有效,可以繼續交納。
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 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停薪留職期間按期繳納費用的職工可計算連續工齡;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前即未辦理復工手續,又未辦理辭職、調動手續的,企業待職工停薪留職期滿后可按自行離職處理,并發給離職證明書;停薪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商定。
這是個無解的問題。
1、收入和保障是衡量工作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全部
如果以收入和保障作為衡量工作的指標,那么按照收入全國排名,排后面的人是不是就完蛋了?當然不是!
周國平說:幸福就是,一做自己喜歡的工作,而且能夠養活自己,二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并且能讓她快樂。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把4500加個0,但是干的很不開心,自己又不喜歡,同樣不是好工作。
2、工作還是為了生活,所以能夠讓自己過得開心的工作才是好生活的開始
用收入數據衡量工作,往往是比較的結果,或者說是妒忌心在作祟,本來自己工作的很開心,生活的很愉快,偶然聽說某個他竟然收入高出了2000元,心理就有點失衡了:他長得沒我帥、個子沒我高、媳婦兒沒我漂亮、學歷沒我高…..憑什么收入比我高?
其實,每個人都有的生活,自己的生活如何,只有自己知道,何必用個鏡子照?照鏡子不會改變任何東西,除了心態。
3、好工作對于不同的人,標準是不一樣的,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工作,往往發現,即使想要的工作,當你真正做的時候才發現它并不完美
每個人由于出身、家庭環境、社會層次、知識結構、地理區域、文化氛圍等諸多因素的不同,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價值觀,看待事物的標準完全不同,所以對于工作的認知也大相徑庭。
有些人,工作就是養家糊口;有些人,工作就是生活手段;有些人,工作就是事業追求;有些人,工作就是消磨時間;有些人……
如果身無長物,那么這樣的保障就是雪中送碳的及時雨,如果家里有礦,這樣的收入和保障,如同雞肋。
同時,每種工作都有它的美好和無奈,很多時候,我們看上去很美的工作,也許有他不足為外人所道的苦衷。
珍惜自己的工作,了解別人的工作,并且換位思考:如果是我,干得了嗎?干得好嗎?干得久嗎?不能只考慮收入和保障,還得考慮自己的能力和適應性。
4、人的一生,屬于工作的時間也有三四十年,很多東西都是變化的,我們不能用一成不變的標準衡量不斷變化的工作
就題主的案例來說,國企正在改革,如果正好被混改或者被兼并,或者正好獲得提拔,經營效益快速提升,可能發生變化的不止是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障,還包括個人的氣質、心態、信心等很多東西。
四線城市同樣不是一個準確的衡量指標,中國大地上很多城市逆襲的例子,人也一樣,工作只是一個側影而已,真正能夠代表自己的是幸福感,包括工作在內的很多東西決定的幸福感。
退一萬步說,如果這個工作好,不意味著它永遠都會好,如果不好,你需要的是做好換一個好的工作的準備,時刻準備!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工行,2000+元。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國企職工五險一金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