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
2020年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
2020年后拆不拆遷我說的不算,你說的同樣不算,你我無權表態。
一、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
四川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及賠償標準新規
(一)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四川省棚戶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本市歷史舊城區范圍內的被拆遷住宅房屋按房地產市場價格增加20%確定)低于棚戶區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的,按棚戶區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確定。 棚戶區城市住宅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實行動態更新機制,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屬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產權住宅,且該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補償。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40平方米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建筑成本價結算差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差價。
二、搬遷補助費標準、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仍執行《四川省棚戶區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搬遷補助費標準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
四川改造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不管您是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還是一般拆遷,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是先補償后搬遷的。
但是在實踐中,考慮到項目進展和建設成本等問題,若是進行產權置換補償的,征收方會和被拆遷人簽訂合同給安置費,約定一個具體時間內將房屋建設好,組織大家進行回遷。
那么這種情況下,將產權置換合同簽好就能很大情況下避免風險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1)房屋:產權置換房屋地點應當寫明確,具體到哪棟哪單元哪一層哪一戶,產權置換的房屋面積具體多大應當明確,有無公攤要明確
(2)安置費:如何給付要明確,如:年付、月付、季付。若在規定時間不付如何處理,是給付雙倍還是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安置費如何增加等內容要明確。
(3)搬遷的期限:搬遷時間是幾年,過了幾年沒回遷怎么處理。
有很多被拆遷戶擔心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還房,那么這種情況下,首先,您就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的方式,直接拿錢走人,不等他的安置房。
很重要的是,被拆遷人是有權利選擇怎么樣的補償方式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若征收方限制您選擇的權利,這是不合法的。
其次,被征收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好約定,若在規定時間無法完成還房,該進行如何處理。
做好這些工作,能在拆遷過程中,把自己處于更有利的地位,產生糾紛了,也更好解決。
您好,首先,很榮幸能回答您的問題。以下京平律師結合國開行官網回應以及棚改拆遷相關補償進行具體分析。
國開行官網上,在新聞中心—媒體聚焦下有一篇題目為《新華社:國開行稱棚改融資工作正有序開展》的文章,內容為:
針對國開行收緊棚改融資的市場傳聞,國開行回應稱,今年以來,開發銀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棚改政策,在國務院相關部委指導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規開展棚改融資工作。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據國開行介紹,截至5月末,開行今年發放棚改貸款4369億元,有力支持了棚改續建及2018年580萬套新開工項目建設。
1首先之前坊間流傳的一刀切棚改實物安置等,也就是坊間流傳,最多是一種或然性猜測,而不是必然性政策。請注意,國開行,全稱國家開發銀行,是政策性銀行之一,也就是說,是金融機構銀行的回應,不是行政機關作出的。銀行做出的回應自然是從銀行角度,本文主要是通過銀行和金融圈的一些信號,做一些拆遷方面的預計和分析。棚改拆遷補償安置原來的基本原則沒有變。對被拆遷戶而言關鍵的補償安置問題還是合理到位。大家大可不必過于緊張。
2棚改補償安置大原則不變,合理補償,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長久生計有保障。權利受損,及時主張合法權益。
3拆遷補償主要是兩種方式: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法律賦予了被拆遷戶選擇權。然而,實踐中對法律和相關政策并不熟知的被拆遷戶常會產生這樣的疑問:“房子拆遷,到底要錢好,還是要房好?”,事實上兩種方式無論哪一種,都應當確保被拆遷戶在拆遷后“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活有保障。
4但落實到具體的補償安置中,兩種方式的效果卻有不同。
在棚改貨幣化安置為主時,被拆遷戶經歷完長久的拆遷后,拿到的補償款完全跟不上瞬息萬變的房產市場,原來的房子沒有了,拿到的補償款根本買不起新房子。當然補償不足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拆遷中存在違法違規的現象。
5如果今后在棚改實物安置的方式下,可以從一定程度上緩解“拆遷后買不起房”的困境,那對廣大被拆遷人是利好的。同時在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的拆遷中,以實物安置方式進行的,需要優先就近安置。因此,新趨勢下的就近實物安置方式,能最大程度保障被拆遷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和今后長遠生計有保障??梢哉f,這一信號對于被拆遷戶來說并非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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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2020年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