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滿一個月辭職有工資嗎
工作不滿一個月辭職有工資嗎
1、在入職一個月內為簽訂勞動合同,不是違法的,只在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即可,未超過一個月,那么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得不要賠償支持的。
2、在試用期期間,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是無故辭退的話,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關鍵點在是否能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有則無賠償,無證據,則需要賠償
你好! 你工作了,單位就應該給你發工資!因為你還沒有畢業,所以單位社保是可以不繳納的,但是工資應該給你! 你可以去找一下單位的負責人,做個錄音,問對方“你從幾月幾號到現在為止,說好多少錢一天的工資什么時候發”,對方怎么回答!有了這個錄音,至少你有了證據! 然后你可以再跟單位談,說你去咨詢過勞動監察部門了,說你們應該支付工資的,不支付的話他們可以來查處!一般用這種辦法,單位怕事,可能會給了! 如果還是不給,那就真的先去投訴吧!
如果在試用期里沒做滿1個月就自動離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但是因為自動離職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你好!
還是要按天結算工資給員工!謝謝!
西門迎風專解職場問題,今天給大家解答:
入職未滿一個月離職有工資嗎?
西門明確告訴你:“入職未滿幾天離職都會有工資,不管你滿不滿一個月。″
只要你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就算你只工作幾天,用人單位就得按照你的勞動付出支付給你工資。
有的用人單位巧立明目,規定新員工,也就是試用期員工未干滿七天,不發給工資,未干滿十五天,工資減半。
這樣的規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入職未滿一個月,說明你還在試用期。如果你覺得這份工作、這種環境、這種待遇不合你意,想辭職另找工作,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每一個勞動者選擇職業的權力。
但是工作不是去旅游、不是住酒店,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象你這種入職未滿一個月的試用期員工,如果想要離職,只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之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按照你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反之,如果你沒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之用人單位而心血來潮突然離職,給用人單位因缺崗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從你的工資中扣除經濟損失賠償金。但不得超過你當月工資的20%。
假如你的公司以未干滿一個月為由不給你支付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他們會對此依法監督,為你解決問題。
西門迎風專為大家解答職場問題,歡迎關注。
本文為西門迎風原創,搬運必究!
(完)
我認為,只要勞動,就可以獲得工資。工作不滿一個月辭職,可以按實際工作天數發給工資。因而,您應該獲得的工資數額=原來確定的每月工資的數額÷21.75×除去周末等休息日的實際工作天數。如果單位不發放工資,您可以通過“一裁兩審”的勞動仲裁和訴訟的途徑解決。首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向當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一個月底薪2000元,平時加班按150%,周六周日200%,法定假日按300%,底薪加上加班費,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收入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有工資,單位要在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時結清工資。入職不滿1個月應該還沒有轉正,提前3天申請就可以離職。理由:《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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