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有責任贍養父母嗎
女兒有責任贍養父母嗎
給大家說說我自己的經歷吧,希望能給大家幫助。
我老婆姐弟二人,在她十三歲的時候,父母離婚(后來聽老婆娘家人說都是岳父的錯),當時老婆判給了岳母,弟弟判給了岳父。
老婆說,她的童年簡直不堪回憶,在她的記憶中,岳父是個典型的重男輕女型的父親,老婆從沒享受過父愛,只記得小時候經常埃罵挨打,放學不是要打一籃豬草,就是要撿一捆柴禾,打少了、撿少了,回去必是一頓暴打,有幾次都把老婆打死過去,還是好心的堂嬸把她抱回家救活的。老婆記憶最深的就是上初一的那一年,老婆小學畢業,因為成績好,考上了本地區的重點初中,很多人都很羨慕,可是岳父卻不愿讓她繼續讀書,在老婆和岳母的哀求下,在老婆堂伯的支持下,岳父才勉強給了老婆報名的錢,老婆也很發奮。可是,好景不長,一月之后,岳父卻不再讓老婆從家里拿糧拿柴了,(那時候住校生都是交糧交柴換餐票吃飯的)老婆上學沒了基本保障,拿不到糧柴,等于斷了老婆的學路。每次星期日下午,別的孩子都是高高興興地背著糧食和木柴去學校,可老婆每次都是哭著從家里去學校的,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大半年。(老婆回憶說,這段時間,要不是堂叔堂嬸們偷偷湊糧給她,要不是自己每次星期六下午放學后,悄悄撿好干柴,放在上學必經的路上,她這輩子的人生可能就要改寫了。我們夫妻永遠記著堂叔堂嬸們的恩情!)
后來老婆跟著岳母勉強讀完了初中,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當時的中師,當了一名老師(后岳母改嫁)。一九九二年我與老婆結婚,開始與老婆娘家人交往。后妻弟外出打工,在外省做了上門女婿。
九六年底,因岳父德性差,在家鄉不招人待見,混不下去了,來投靠我們。當時岳母堅決不同意,老婆想起童年的遭遇,也是一萬個不愿意。我勸導岳母和老婆說,不念別的只念他生了老婆一場,好賴也養了老婆十三年,也因為他的暴虐,老婆才比別人更優秀,因此,我感謝他給了我一個優秀的老婆,我才能有一個幸福的家。九七年元旦,我把岳父接到城里,在我家附近給他租了一套房,每月按時給他生活費和零花錢,讓他安度晚年,直到二0一六年十月底岳父去世。這二十年間,我從沒想過要妻弟分擔點兒什么。還記得岳父去世前一天的中午,我給岳父喂完飯,剛準備離開,岳父拉著我的手不放,眼淚巴巴的看著我,我感覺他有話想對我說,就問他,好久好久,岳父艱難地對我說,他這一生最對不起我老婆,請我們原諒他,并謝謝我們對他后半生的照顧,直到我點了頭,他才松開我的手。晚上,我跟老婆給他洗了一個澡,第二天岳父就去世了。
對岳母更不用說了,岳母改嫁到我們鄰近的城里,現在有自己的退休工資,生活無憂,但我們總是隔三差五地去看看她,頭疼腦熱,生病住院的,都是我們照顧。
當然,我老婆對我父母也是孝順有加的。
所以,我覺得,不管是岳父岳母還是自己的父母,都應該一樣對待,當他們漸漸老去,我們不要去計較他們從前的過失,而應該盡我們最大的可能去孝敬他們,讓他們安度晚年。終有一天,我們也會老去,我們的兒子兒媳,女兒女婿,他們也會在我們的影響下,讓我們過一個幸福的晚年。
最后,愿天下的兒女都有一顆孝順心,愿天下的父母都擁有幸福的晚年!
肯定得贍養老人啊,父母含辛茹苦的把自己養大,怎能因為出嫁而不回報父母呢!
我就是一個出嫁女,平時最討厭人家說什么出嫁女如何如何的,更討厭有的地方,有的人說什么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之類的。
出嫁女怎了?出嫁女就沒有父母了嗎?出嫁女就不是爹媽辛辛苦苦生下來一點點養大的嗎?出嫁女的父母就不會老,不需要子女照顧的時候嗎?
我媽去年端午節那天走的,我媽從生病住院到走,我這個出嫁女全程陪在我媽病床前照顧。在醫院的時候,剛開始是幾人間,就一張陪護床,我讓我爸睡了,我一個人睡在大廳的長凳子上。后來,病情加重,換單間了。我們自己從家拿了一張躺椅放病房。
白天醫院不讓擺放,都是收起來。晚上的時候,這張躺椅就是我臨時的床,我睡了一個月。
我媽后期,屎尿全在床上,都是我們出嫁女給我媽弄。我爸一個大男人,哪能弄這些?。?/p>
我媽的后世,安葬之類的,全都是我們出嫁女參與弄的。該出錢的出錢,該出力的出力。和兒子沒任何區別。
在這里,我不想說什么重男輕女思想害人之類的話,我只想說:“出嫁女,也是爹媽辛苦生的,一點點養大的。不能因為出嫁而把自己的父母拋棄一邊,不管不問。如果那樣,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女兒也是父母從小辛苦養大,贍養父母是應該的。我也有哥哥姐姐弟弟,我不管兄弟姐妹給不給錢養不養,我是從不去想這些的。反正我是從我打工賺錢以后就開始贍養媽媽,從沒讓媽媽缺錢過。我也從不問媽媽哥姐給了沒有,他們多少都會給點。比如媽媽住院一個多月出院,哥姐都沒問我用了多少錢,他們只給幾百塊媽媽。我自己結賬出院。因為只有我一個人全天候守在醫院。不是我沒工作,而是我覺得沒有什么比媽媽的生命更重要。只有弟弟問了要給我多少錢,我心疼弟弟老婆生孩子,他一個人工作壓力大。也沒要弟弟給錢。反正就算怎樣贍養父母,也報答不了父母從小養我們長大的恩情。小時候媽媽就是別人給她的幾個糖果,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帶回家給我們吃。所以就算嫁人了,我也一直贍養照顧媽媽,我老公也很支持。因為他也很孝順他自己的父母,將心比心他也不會反對我。嫁個男人要大方是我在找男朋友的時候就在心里訂下的條件。因為我要養媽媽。最終我也找到了一個支持我贍養媽媽的老公。我很感謝我老公!
提這個問題的人你有病吧,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與責任,同樣兒女也有贍養父母的責任與義務,你是從石頭縫里蹦出來的嗎?
現在都是獨生子女,兒子女兒都有責任和義務孝順和善養父母的,父母養育兒子女兒都是含辛如苦,養生育女兒要比養兒子花費的心血更多,女兒就象溫室的花朵稍不注意就生病或者被傷害,可憐天下父母心。
應該是!不過按照農村的老習慣,兒子為主,,女兒為輔。畢竟是遺產大都傳給了男孩一一兒子!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有句俗話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所以財產當然會專給兒子,這是千年不變的習俗。也是眾人認可的事實。
自己嫁出去,還有沒有贍養老人的責任,我可以告訴你有,如果兒子沒有本事贍養老人的前提下,作為女兒也不會袖手旁觀,畢竟是她親身父母,血濃于水。
如果有一天讓女兒代替兒子去贍養老人,那你這兒子就白養了,如同廢物一個。
能問出這樣的問題我覺得你人品,很有待提升 ,由于時間畢竟緊,就說這么多了,接下來的留給讀者評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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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時代早已不同于曾經,過去的老舊思想總是覺得父母的一切家當都是兒子的,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是兒子,女兒沒有財產可分,也不用承擔贍養義務。但是,這樣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也擁有同等的繼承權。
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018年年末頒布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所以,依照我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在法律上對父母均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同等的繼承權利,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我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兒子和女兒在法律上擁有同等的繼承權,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只要對父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父母老了,沒有誰更應該贍養父母,兒子和女兒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經老年人同意,可以簽訂贍養協議。并且子女不能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法律上不承認與父母斷絕關系的做法),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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