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
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
按照正常的工作日,一般每個月的工作日天數是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那就是:2020/21.75/8=11.6元,如果是平常加班那就11.6*1.5=17.4元,如果是雙休加班就是11.6*2=23.2元,如果是五一 國慶法定假日就是11.6*3=34.8元。
2000元,28天
計時工作制下的小時工資標準=月工資/21.75/8小時,加班工資根據加班時間節點的不同,乘以相應系數。勞動法第四十條【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按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并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 據此,你應該可以算清你應得的加班工資,一并向用人單位索賠。
2、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你還想繼續干下去,可以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糾正;如果你不想在這干了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加班費,是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進行計算和支付: 延長勞動時間(正班8小時以外)1.5倍 雙休日2倍 法定節假日3倍 例如:某員工月工資標準是1000元,09年1月份中,他共上班180小時,其中,元旦節工作8小時,正班工作了144小時,雙休日工作了24小時,另有4小時是在正班8小時外工作的。
他加班后,單位沒有補休。那么,我們可以得出這個員工元月份的工資為: 1 小時工資標準=1000元/(31天-元旦節1天-春節3天-雙休日9天)*8小時=6.94元/小時 2 加班費 (1)元旦節8小時*6.94元/小時*3倍=166.56元 (2)雙休日24小時*6.94元/小時*2倍=333.12元 (3)延長勞動時間4小時*6.94元/小時*1.5倍=41.64元 3 應領工資=基本工資1000元+加班費(166.56+333.12+41.64)元=1541.32元
每小時加班費三十元,算得上是中等微微偏低的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例如:某員工工資3000元,按照每月制度計薪日21.75天,每日工作8小時,則該員工每小時工資為3000/21.75/8=17.24元。根據上述勞動法規:該員工平時加班每小時工資為:17.24*150%=25.86元。該員工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工資為:17.24*200%=34.48元。該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工資為:17.24*300%=51.72元。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加班費一小時多少錢“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