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不退錢會重判
詐騙罪不退錢會重判
近幾年國家嚴打詐騙、所以只要涉及犯詐騙罪的就會被法院判刑,緩刑或者有期徒刑,只要定罪判刑了,就會涉及到退贓、退賠、還有罰金、是法院判決生效的處罰金,如果不退贓、退賠、繳納罰金的話,在案件量刑有區別、已退贓、退賠的量刑會輕一點,沒有退贓、退賠的量刑會重一點。
這三項目前國家法律規定是一定要繳納的、這三項全部沒有履行的話、會涉及到減刑的限制,還有就是被害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詐騙被告人的財產)執行到退贓、退賠款的數額,及罰金數額執行完。
如果沒有履行完這三項,法院還要將(詐騙被告人)納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后對個的征信有很大的影響,而且還要限制高消費,如;限制不能坐飛機、高鐵、三星級以上酒店消費、以及不能購買個人不動產權等…。所以退贓、退賠是必須要繳納的、望采納!
依我之見:只有‘’積極退贓‘’于被害人,才會有從寬處理的最終結果。
一,既然參與了詐騙案,根據《刑法》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丶拘役單處或并處罰金的行為,其犯罪情節以‘’數額較大‘’丶’‘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以及根據詐騙犯罪嫌疑人年齡、是否初犯、手段、對象、產生的其他嚴重后果、以及犯罪后‘’是否積極退贓等認罪悔罪‘’等情節作為最終量刑綜合考慮的依據來決定刑罰的輕重。
二,那么,辦案機關對其詐騙罪立案后采取取保候審是什么意思?是釋放了,沒事了?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了嗎?非也。所謂‘’取保候審‘’是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針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立案后為了保證案件辦理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針對的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丶拘留、管制或單處罰金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保證能隨傳隨到不誤案件審理,未經辦案機關同意不得離開居住的市縣,并實行人保或財保的‘’雙保制‘’。
三,通過我上述介紹,提問者應該明白了吧,取保候審是刑事罪案‘’繼續辦理‘’過程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放了人,不是案件了結,不是沒事了。那該怎么辦,才能獲得從輕丶減輕或免除處罰呢?既然辦案機關能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說明詐騙犯罪的數額不是巨大可能在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單處罰金進行從輕處罰,根據二0一三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增加的‘’刑事和解公訴案件程序‘’規定:刑法第四丶五章積極退贓丶取得被害人諒解并達成協議的公安丶檢察丶法院均可從輕丶減輕處罰,情節輕微檢察機關還可作‘’不起訴’’處理。
四,既然辦案機關對其取保候審,已經給其開出了‘’可能‘’從輕處理的路,是否最終從輕處理,就看嫌疑人是否‘’積極退贓‘’并取得受害者諒解達成‘’諒解協議’’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建議。如果犯罪嫌疑人誤認為取保候審沒事了而不退贓,被害人一旦找辦案機關提出解除取保候審變更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措施是完全可能的,一旦經法庭審判處以有有期徒刑丶拘役的實刑關進牢房并要求繼續退贓是完全可能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積極退賠的,可以從輕,幅度在30%以下;不退賠退贓的,不宜判處緩刑;在刑罰實際執行過程中,不得假釋;在減刑時,嚴格控制,有能力退還而拒絕的,原則上,不得減刑。
法條鏈接:最高法〈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三、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
8.對于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9.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10.對于當事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看了前面的回答,說過的就不說了。
先說明一個概念:判刑一定是在法院認定構成犯罪之后才發生的,而認定構成犯罪,必須由法院作出裁判,所以判刑多少是由法院決定的。但是案件是否到法院,卻是由公安、檢察院決定的,也就是如果案件不到法院,就不會有判刑問題。
退還不單看退還的時間,還要看金額的大小。
1. 如果是在“數額較大”(即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情況下,可能有如下情形不判刑:
(1)在立案前退還,可能被害人不控告或者公安機關覺得沒必要處理,因為沒有立案而不構成犯罪,當然就沒有判刑了;
(2)在立案偵查期間退還,但因為數額剛過標準線不多,或者雖然數額較大,但是由于有自首、立功、獲得被害人諒解,那么公安機關也可能會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而撤銷案件,那么因為不追訴了,也不會有判刑的問題。
2.如果是“數額巨大”(即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退贓,此時基本不用考慮偵查階段公安會撤案,但是可以考慮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不起訴。
檢察院階段,除了退賠之外,還可以退贓,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事和解程序并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可能取得不起訴的效果,那么案件也就此終結,沒有判刑的問題了。
3.如果是“數額特別巨大”(五十萬元以上),基本就別考慮這個問題了,一般的量刑情節基本沒用,除非是無罪。
4.即是案件到了法院審判階段,在“數額特別巨大”之外,還可以根據量刑情節做到免予刑事處罰或者緩刑(雖然緩刑屬于判刑,但是畢竟不用坐牢了)。
5.順便提醒一下,退賠基本就等于承認犯罪了,如果想做無罪辯護,請三思而后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詐騙罪不退錢會重判“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