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制必須什么時候實繳
認繳制必須什么時候實繳
一、注冊資本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是從2014年3月1日開始的。
二、政策依據:
1、《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根據2014年2月19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公司注冊資金實繳是指在成立公司的時候,公司的出資人實際出資的部分。比如,某人要成立一家注冊資本為50萬元的公司,如果投資人 在公司注冊公司的時候實際繳納50萬資金, 并且這50萬資金是已經確實到賬的狀態, 那么這就屬于注冊資本的實繳。但是如果該投資人目前沒有這么多的資金,或者暫時不打算實際繳納這么多的資金, 而只是打算成立一家注冊資本為50萬元的公司,這時他也可以先認繳這50萬,并且承諾在多長期限之內將50萬元全部繳清,這種情況就是公司資本的認繳。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 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數額是沒有規定限制的,一元也可以,一個億也可以。對于注冊資本的認繳期限也是沒有強制性規定的。所以有些人開始投機取巧,認為我既然沒有期限規定,我就注冊一個注冊資本為一個億的公司, 然后承諾在100年內繳納完畢。抱有這種投資心態的人,認為這種情況下,既不違反法律規定,好像我也一直不用繳納完成。其實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因為這種情況下,如果該公司一旦出現經營失敗或者資不抵債的情況,債權人是有權要求公司的股東或者說公司的投資人來承擔賠償責任的。這時候法律很有可能要求投資人將全部注冊資本在限期內繳納完畢,補充完整公司的注冊資本,用來償還公司所欠下的債務,所以投資人想通過這種方式來規避公司對外的債務是行不通的。
作為有限責任公司來說,一般只以公司的財產對外承擔債務。而公司的財產是由投資人的出資以及公司在經營過程當中積累下的利潤所組成的。所以如果公司在出資完成的情況下, 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對外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股東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當股東存在注冊資本出資不實的情況,如果公司此時資不抵債,債權人是可以要求股東來承擔這個債務, 股東所承擔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所以如果作為股東或者投資人來說,在認繳的時候,認繳了大額的注冊資本,勢必導致你的責任也會增大。所以這種情況下,建議投資人不要故意夸大注冊資本,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量力而行。以免使自己承擔難以承受的債務風險。
認繳制,指的是你在注冊公司時,承諾多少年把注冊資金繳給國家,意思是企業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認定一個金額,自主認定時間。只要在認定的時間把認繳補足就行了。
比方說你認繳了50萬,但是要分20年的時間繳給國家,這就是認繳。
注意:
1、從14年起,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由此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2、深圳而言,目前仍然是: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起、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起、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起。(均為認繳制)
3.前海公司注冊資金500萬起。
認繳出資時間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時間,
實繳出資時間是你實際繳納資金的時間。
舉個例子:2015年7月1日開始辦理公司設立事項,2015年7月31日公司設立成功,營業執照發放成功,那么在2015.7.1-2015.7.31之間的任意一天你可以選擇為認繳出資時間,這個時候你不需要真的把錢拿出來,只是承諾你要出這么多錢。
假設2015年7月15日你把錢存進了工商局讓你設立的驗資賬戶里,那么7.15就是實繳出資時間。
現在實行的是認繳出資設立公司,就是說你可以在公司設立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在出資,比如你現在沒有這么多錢,你是在一年以后或者十年以后再交齊這些錢,那么2016.7.15或者2025.7.15就是你的實繳出資時間。
認繳出資額,認繳出資時間,就按照公司章程里約定的股東出資義務填寫,比如張三以貨幣出資5萬元,10年內繳齊,那么你的認繳出資時間,就從章程開始算,往后推10年。認繳出資額就是5萬元。
認繳出資時間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時間。實繳出資時間是你實際繳納資金的時間。
1、在定義上面,無論是認繳還是實繳,它們都與北京注冊公司時候所繳納的費用有關,只不過兩者的囊括范圍各有不同。比如說,所謂的認繳,主要對象是股東自己,認繳多少錢是由股東自己決定的。2、簡單的說就是指股東能夠承諾投資這一家公司多少錢,可以是一兩百,也可以是一兩萬,但是實際上在認繳成功以后,賬戶里面是沒有錢的。3、而所謂的實繳,顧名思義,就是股東實際上繳納給公司的資金,如果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本人已經約定實繳金額,但到最后卻沒有按照合約里面的約定金額繳納費用,就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信譽。因為在營業執照上面,公司的應繳和實繳費用金額都會顯示出來。
工商年檢報表中的認繳時間和實繳時間的區別: 認繳時間就是認繳注冊資本金的時間,實繳時間就是實繳注冊資本金的時間。
認繳出資額應該在公司章程里明確記載,過去是"實繳登記制"、出資方式。實繳出資額就是各股東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工商局登記區別的認繳出資額是指公司各股東承諾應向公司繳納的資本數額。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冊登記既要登記注冊資本(認繳額)也要登記實收資本(實繳額)、出資期限實際繳納的出資額,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是兩個概念。公司法修訂后公司注冊只登記注冊資本,實繳資本到位才能登記設立。現在是"認繳登記制",股東都要"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認繳制不用驗資,以股東出資協議或公司章程中的投資作為實收資本,實繳制以注冊資本金額作為實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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