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
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
無論有無單位,都可以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平常預繳個稅,匯算清繳才有可能退稅
只要平常正常進行個稅申報和預繳個稅,是有可能在個稅的匯算清繳期間,獲得退稅的。
是否獲得退稅,要看平常個稅是否比實際預繳的多。下列情形可能會退稅:
1、平常有個稅預繳,但6項專項附加扣除平常未扣除,匯算清繳時才扣除。
2、平常個稅預繳時,個稅稅率較高,但匯算清繳時稅率低。
比如勞務收入,其個稅預繳的最低稅率為20%(比如應納稅所得額為0—2萬),但在匯算清繳時,年綜合所得(比如低于30萬)的適用稅率低于20%,這個時候就有退稅。
3、平常個稅預繳時,5000元/月的費用扣除額和6項專項附加扣除均未扣除,這些扣除在匯算清繳時才進行扣除。
這個在保險行業的營銷員具有代表性。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收入(扣除40%的成本)按勞務所得進行個稅的預扣預繳,在其平常個稅預扣預繳時,不進行5000元/月的費用(因傭金不是工資,工資才預先扣除)和專項附加的扣除,所以預繳的個稅高。在匯算清繳時,才扣除6萬元的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此時,保險營銷員因平常個稅預繳多,匯算清繳時可能退稅也多。
如果平常未有個稅的預繳,匯算清繳是無稅可退的。
當然,這個情況下,也可以進行匯算清繳。
注意的事項
1、匯算清繳的時間是3.1—6.30。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等取得經營所得的,匯算清繳的時間為1.1—3.31。
2、及時進行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填寫和信息維護。
3、個稅app的銀行卡等相關信息填寫準確。
4、不要為了退稅,填寫虛假信息,以免補稅罰款和影響信用。
5、熟悉個稅app的使用。
暫這些,歡迎補充。
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如下:
1.由于稅務工作人員工作差錯多征了稅。
2.政策變化需要退稅。
3.其他原因導致退稅。
首次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大家都難免興奮。興奮之余,有人看到的是“退稅”,感到驚喜萬分,有人看到的是“補稅”,感到有點驚嚇,甚至于還有人立即關閉APP,表示需要靜一靜,另外一些人不退也不補,表示當了一回“吃瓜群眾”。其實,不管是補稅還是退稅,亦或是不退也不補,更多需要關注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
1. 關心自己的收入及納稅情況
在過去,很多時候交了稅就完事兒了,后期也無需過多地糾結。也因此有些人認為扣繳義務人都幫著完成了,自己沒有什么需要特別關心的問題。而現在,年終有一次匯算清繳,納稅人需要對于自己的全年綜合所得收入、納稅情況等做一次全面的回顧和總結,需要與已經申報的信息做一次認真地比對,也因此大家開始真正認認真真關心起了自己的納稅問題,開始去熟悉和了解那些曾經非常陌生的稅法條款,也使得每個人的納稅意識進一步加強。
2. 關心自己的各項扣除問題
之前納稅人在一些問題上不夠關心,比如領到工資就算數,扣多少錢單位會算好的。而現在,因為引入了專項附加扣除,也了解到可能有其他的優惠和扣除項目,因此,會主動對自己的各項扣除情況進行核對,看看自己申報的時間是不是覆蓋了全年,看看單位申報對不對,畢竟,還有一次年終算總賬的機會,可以進行更正和糾偏。
3. 個稅納稅信用體系的構建
過去不少納稅人都認為扣稅這個事,是扣繳義務人的事。而現在得實實在在把自己當主人公,全程參與進來,因為如果出現問題,最后影響的是自己的納稅信用。
比如提供勞務領取勞務報酬的,以前只關心自己稅后拿到多少錢,至于稅的問題,都由對方單位負責。而現在,勞務報酬也是綜合所得的一部分,也會影響到個人的納稅信用,年終匯算清繳的時候,很可能會出現退稅,因此自己也會格外關注。
4. 稅收正規化逐步推進
大家在使用個稅APP的時候,實名認證信息比對都會使得過去那些通過非法的手段來虛列工資的情況無所遁形,“被雇傭”等問題也將不復存在。
因此,除了關注退稅還是補稅,我們應該看到,此次個稅改革,將更多地樹立起我們依法納稅的意識,讓我們更加關注自己的納稅信用,同時,也很好地起到了稅收普法的作用。
下面我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個人所得稅退稅流程一覽,快來看看吧。
工具/原料
- 手機
- 個人所得稅APP
方法/步驟
1、安裝“個人所得稅”APP,實名注冊并登錄。
2、點擊紅圈所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3、根據自己情況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或【自行填寫】,不是特別復雜的可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4、確認退稅金額:申報時,勞務報酬、稿酬等納稅數據都要逐一點開確認。然后根據提示一直填寫點擊下一步并核對信息就行了,看到“應退稅額”就是你可以退稅拿到手的錢了,最后確認應補退。注意:對比下個人工資和個稅app里面的金額,如果不一致去公司財務咨詢。
5、提前退稅申請:確認金額無誤后,點擊確認聲明信息,就可以提交退稅申報了,正常會顯示申請退稅已經成功。
6、退稅到銀行卡。注意:沒有綁定銀行卡的,首先需要按照提示流程自主綁定銀行卡,錢才會打到你的銀行卡里。
7、提交后稅務部門會進行審核,后面就是等待國家把錢打給我們,審核通過后國庫會打款到綁定的銀行卡。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了預填申報服務,如果通過預填申報試算結果是退稅,或者根據收入和扣除經過專業計算確定是退稅的,可以通過匯算清繳退回稅款。
但存在退稅情形,不是政策規定必須匯算清繳的,而是依申請行為,申請退稅,就必須匯算清繳,不申請退稅,可以不用匯算清繳,也可以提交匯算清繳申報之后選擇放棄退稅。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首先要明白幾個問題:
⑴不是所有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都產生退稅的,退稅只是預扣大于應繳。
⑵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兩年豁免政策,如果符合條件,也可以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⑶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可以委托辦理。
注意的問題
⑴登錄個稅app后,先核對一下收入明細:
如果核對收入無誤 ,建議切換標準申報,然后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模式申報,已申報模式就是預填申報,你可以根據流程進行下一步操作 在線查看匯算清繳結果,暫不提交申報。
查看是退稅、補稅還是沒有退補稅。
⑵如果有年終獎,可以通過設置單獨計稅或者并入綜合所得,在線查看比對匯算清繳結果,選擇年終獎計稅方法。
匯算清繳如果是退稅,就提交申請,如果是補稅,再確認是否符合豁免申報。
總之,可通過使用已申報數據模式,在線試算匯算清繳結果再進行選擇。
如果自己不能辦理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等辦理。
如果硬要用一句話來概括回答你這個問題的話,那就是已經交了個人所得稅且交多了的人可以退稅。
當然要用十幾個字就把你這個問題說清楚也是不可能,但是至少可以讓你對個人所得稅退稅有一個比較準確的直觀了解,因為老周發現,網上有些人對這個個人所得稅不太了解,有的人認為只要交了個人所得稅的人都可以退稅,而有的人認為交了多少稅就退多少稅。這都是都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的嚴重誤解。
我們都知道今年火爆的個人所得稅退稅來源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也就是說只有做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人,才有可能退稅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這4項。而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稅目總共有9個項目,分別是: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4稿酬所得
5經營所得
6財產轉讓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股息紅利所得
9偶然所得。
但是進行匯算清繳的只有5項。
額?為什么又成5項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確實只有4項內容,但是經營所得也是需要做年度匯算清繳的,比如個體工商戶就需要做經營所得匯算清繳,這個有點類似于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通過收入、成本費用的核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在第2年的3月底之前做好。
那就是說其他5項個人所得稅項目是不需要做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比如說老周買彩票中獎了100萬元,那么就得交20萬元的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在領錢的時候彩票中心就給你扣下來了,是不存在匯算清繳退稅的。
那么,也就很明顯了,如果你沒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稿酬這4項所得是不需要做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也就不存在退不退稅這個問題。
如果有這4項所得,怎么確定匯算清繳是退稅還是補稅呢?公式在這: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假設大括號里面的內容為X,2019年已預繳稅額為Y,那么上面這個公式就是一個簡單的數學運算:X-Y,結果為正數,就是需要補稅,結果為負數,就是可以退稅。
通過公式,我們也可以倒推出哪些人可以退稅。
第一種:
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假設老周2019年1月份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五險一金”2000元,因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了個人所得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
那么一年下來,老周的綜合所得收入為10000+4000×11=54000元,小于60000元,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屬于不需要交稅的,那么預繳的90元就可以退稅。
第二種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假設老周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五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匯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后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應交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第三種
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第四種
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我們熟知的自媒體人很多就有這種情況,比如里的一些大V,在一年掙個百八十萬都不是問題,在申請提現時,會按扣除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在扣稅時是不需要考慮基本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個人在做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再計算專項附加扣除,就會出現退稅。
第五種
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假設老周2019年只有勞務報酬所得8萬元,預繳了個人所得稅80000×(1-20%)×20%=12800元,無其他專項附加扣除,按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交個人所得稅(80000-60000)×3%=600元,那么可退稅12800-600=12200元。
第六種
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殘疾人可以按一定比例減征應納稅額的,好多省份的減征比例為80%,比如說正常人需要交個稅100元,殘疾人只要交個稅20元。
第七種
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所以,要判斷一個人是否符合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首先看他有沒有綜合所得,也就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其次看他有沒有未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最后再看他有沒有未享受的稅收減免優惠,把這些信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向稅務局填報成功后,系統會自動計算你可以退多少稅或者需要補多少稅。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