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報警么
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報警么
可以的,讓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 “私了”后又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后,應當立案進行處理。公安機關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盡量收集證據,盡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但由于現場已不復存在,在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則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即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負同等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公安機關作出責任認定并經兩次調解無效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一般當事人都愿意私下解決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 ,不建議當事人進行私了,因為私了后,即便當時雙方已經約定互不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但是如果私了協議存在賠償數額過低,或者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受傷一方依然是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判決賠償數額的, 當然如果在私下已經給付的部分, 可以不再支付 ,所以當事人雙方如果進行私了,一定要保留好已經賠償的相關證據。
輕微交通事故報警一天后,雙發私下又協商處理,交警有無權力再罰款責任認定書和交通處罰是兩個概念,盡管雙方已私下處理了但如果車輛或駕駛員存在違章問題。例如超速、闖燈、壓線等問題,也會受到處罰,處罰針對駕駛人員的較多,因為交通違章的主因在駕駛人員,一個問題車輛放在倉庫里,交警是不能處罰的,駕駛員開到街上才會產生違章行為,所以主要是處罰駕駛員。
你自己認倒霉。對方存心不良,酒駕賠錢拘留,吊銷駕照,對方明知有此后果,故意給你小便宜引你上當,你偏偏沒出息上了當,沒有現場警察來了都不好判定責任。我過去就說過交通事故不要私了,如果小事故不愿意報保險,一定要在交警的見證下協商解決,有事故雙方和警察的簽字,雖然也算私了卻有法律效果。
交通事故私了后悔了不能二次報警。除非協議有重大誤解,有失公平,調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二次報警去法院起訴。
二、解釋: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
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如果協議里面有重大誤解,有失公平,協議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第54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第59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74條提起上訴撤銷協議重新審判。
交通事故處理具體流程如下:
立即停車
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在夜間,需開示寬燈、尾燈。若在高速公路上,需按規定在車后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迅速報案
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或110)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或110)。
如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火災求救電話:119或110)。
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能隨意挪動位置。為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
在警察到來之前,當事人可用繩索等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及時搶救
當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但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的之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
應妥善保管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防止被盜被搶。
防火防爆
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火災隱患,現場禁止吸煙。如果是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除將此情況報告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采取防范措施。
協助取證
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聽候處理。
已參加保險的車輛和人員還要在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20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交警部門是不能出責任認定書的。
關于事后報警。
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當時沒有報警。從你的案子里面介紹可以知道是前段時間。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有明確的規定。對于事后報警的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門是有權不予受理。
如何處理這類型案件。
你介紹的這個情況來看,你要把相關的當時的一些證據,比如他承諾給你修車,而且到修理廠的一些材料準備完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關于您說的律師說可以受理的問題。
從目前我接觸的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是由律師直接代理的。但是在這其中有些律師,對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不是很清楚。2018年5月1號之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了較大的改變。很多律師還是用以前的規定來幫助當事人維護權益。在這里我建議你可以仔細的看一下2018年5月1號之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注意千萬不要看錯版本了。
交通事故證明。
在一些交通事故處理中,有的當事人并沒有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是收到了交通事故證明。交通事故證明是在辦民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的事實無法查清,或者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無法判定的時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一種法律文書。
通過這個案例我希望大家應該認識到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時報警。現在我們目前的交通法規有很多便民的措施。當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協商的方式進行處理交通事故。但是要通過互聯網進行認定。也可以采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辦理,民警會在三日之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
如果當事人采用私了的方式會埋下很多隱患的。一旦雙方在賠償履行時出現問題的時候,是很難維護自身的合法正當權益。
以上就是我的個人觀點。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可以,前提是如果對方支付給你賠償款,你不能向對方承諾保險公司不會向他追償!并且你只能在所受損失范圍內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事前未報警或未向保險公司報案,屬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無法證明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如果是通過報警后才私的,或保險公司確認事故的,則在取得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后,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但是,賠償的金額不能以雙方自行協商的金額來確定,而應該由保險公司根據具體證據核定金額為準。 另外,我得提醒你發生交通事故的,應該及時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在由交警認定責任并由保險公司定損后,再由雙方來協商賠償,以免在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沒有證據,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保險公司拒賠的話,受害方可以將肇事者和保險公司一起列為被告起訴處理。也可單獨起訴保險公司,但是不好證明交通事故的發生;起訴中需要調對方車輛的三證一單,事故認定書以及證明各項話費的發票。 能夠和解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長的訴訟程序。
你太善良了,就不能原諒酒駕的,一定要報警才對,試想如果撞的是人怎么辦?還有第二天嗎?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能二次報警么“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