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價能下浮簽合同嗎
中標價能下浮簽合同嗎
中標單價就是清單單價,合同價就是中標價。
在結算時:
1、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的為準;即:以施工圖、設計變更、甲方認可的簽證單等進行計算;
2、綜合單價——以投標報價(合同約定)為準;
3、為了防止以后出現不必要的爭議,施工方在中標后,應當與甲方就此事宜在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如果合同已經履行而合同中約定不明的,雙方可以通過備忘錄等形式予以明確。
本人從事多年招投標及預結算工作,對于土建工程下浮8個點是否可以做,談點我的意見:
一是如果工程是政府招投標工程,那么他的控制價是經過財政評審的,就目前市場來看,土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控制價基本按正常預算編制辦法編制,他的付款辦法也相對比較正常,一般是月付,很少要求墊付大量資金,而且工程款是肯定拿得到的,這類工程下浮8個點可以做(補充一點前述關于控制價編制,有些工程按照正常編制辦法編制下浮8個點完全是有利潤的,但有些不按預算編制辦法編制的就是控制價不下浮你都要虧,一般經過財評的就相對正常,因為他亂評審,后期是可以找他們麻煩,要擔責的);
二是如果是別人已經中標工程,你去轉包,然后在他中標價上下浮8個點是否可以承包的問題,這個就要取決他們先前中標有沒有下浮,如果他們為了中標先前就下浮了很多,你在去中標價下浮8個點,這就要注意了,如果你有現成的施工隊伍和自有閑置機械,然后有成熟的管理經驗,只要總價下浮不超過15個點的話,還是可以做;
三是如果是房開企業,先前沒有控制價,然后先行施工,后期按合同約定辦法計算然后下浮8個點,這個就一定要注意了,因為這些合同一般會存在甲供材料結算要扣除會影響總體利潤,而且正常預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和措施費一般不會按正常預算編制辦法給予會影響總體利潤,還有就是付款辦法一般按節點支付,且跨越時間比較長,這個墊支比較大,要考慮資金利息,另外就是最后一定要注意下浮需要在稅前下浮,因為有些文字表述不準確或者故意設陷阱,寫成總價下浮,但總價又包含稅收,這樣就會把你應得的稅金也下浮了,影響總體利潤。
招標控制價只是招標人單方制作的最高投標限價,是為了防止工程造價過高。而施工企業想要中標,一定是低于該招標控制價才能中標的,如果高于招標控制價會直接成為廢標。
施工企業的投標文件是包含了工程成本及利潤的,在投標人不知道招標控制價的情況下,必須要有三家以上的投標人為有效投標,可以證明招標控制價是基本符合市場情況的;投標人能夠中標,就可以證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是符合自身的客觀情況的(或者說是有一定利潤的)。
在投標人中標的情況下,招標人應與中標人按照投標價格簽訂合同,與招標控制價無關。當然,施工中的變更情況等,就需要看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如何約定了。
中標下浮率=[(招標最高控制價-預留金)-(中標價-預留金)〕÷(最高控制價-預留金)×100%。
一般是業主在招標時明確說明要指定分包的項目,總包方與指定分包方的單價需要按照總包方投標單價進行結算,這個價格在招標時可能會是專業工程暫估價的形式,并在中標后進行相應調整。其他總包方自己確定的專業分包隊伍或勞務分包隊伍的結算價格應該按他們簽訂的具體分包合同中的價格進行結算,不一定要按總包方投標單價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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