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醫療費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二次醫療費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中,誰支付就醫費用,誰保管醫藥費發票。1.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一般都是需要承擔受傷者的醫藥費,如果,機動車是負責墊付醫院的醫藥費預先繳納的,那么,這個預繳款憑證一定會在預繳者手上,在病人即將要辦理出院手續前,機動車一方可以明確要求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時候,一定要憑這個才可以結算。(當然,一般情況下一般的醫院都是這樣操作的)2.辦理出院手續時候,注意要把住院費用清單和醫藥費發票由機動車一方收管,當然,病人可能還會發生再次到醫院進行相關的檢查或者就醫,所以,可以把病歷卡在復印并且對方簽字說明以后,給對方暫時保管;也可以不給對方,讓對方再次就醫時候重新申領一份病歷卡的。3.如果,事故中就醫費用比較高,在機動車一方沒有及時繳費的情況下,病人也繳納了一部分費用,那么,這樣的情況,就需要機動車一方在收管醫藥費發票時候,把對方繳納發部分金額直接支付給對方。4.醫藥費只是事故損失的部分費用,所以,既然是全部責任,在醫藥費的支付問題上,承擔全部責任一方千萬不要和病人或者病人家屬產生矛盾。
在勞動法里面有細則規定,可查閱。
其次告訴你有關程序:
一、第一次工傷申報為準的工傷。由工作單位,向當地的市級的人利自源保障和社保部門的工傷(處)進行工傷申報。
二、工傷在發生后的過程治療后,按傷情,個人申請由單位申請的申報,進行工傷傷殘鑒定(級別共十級)。
三、待申報認可的工傷,進行醫療報銷。
四、如舊病傷殘復發,直接進行報銷手續可,(但自已必須將原病歷和申報手續即傷殘手續存好,以便查閱方便)現電子板已存檔,一查即是。
你說的是保費賠完,你買的什么保險???為啥賠保費??你這問題有問題!!
下面來說保額賠完,不是保費賠完的事!
保額賠完,合同終止,比如說保的是20萬,第一次發生重大事故,賠了10萬,第二次還可以賠最高10萬。如果第一次就賠了20萬,保額賠完了,還賠你個鬼啊!
先看看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根據這個規定,這種情況,實際上醫院提供的醫療證明就是主要依據。保險公司不認可沒關系,拿出他的根據。如果在法院處理,法院一般會采納醫院的意見。如果爭議很大,無非再申請司法鑒定。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的司法鑒定申請,法官有權否決,如果司法鑒定沒有否定醫院的意見,則鑒定費要申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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