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令本金必須退還
中央下令本金必須退還
合伙人退股不一定會退還本金。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結算后按照合伙協議中約定的比例向退伙合伙人退還財產份額。所以退伙人退伙時取得的財產,與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狀況息息相關,且很可能與入伙時投入的本金金額不一致。另外,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在退伙時,如合伙企業的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不僅可能拿不回本金,還須分擔合伙企業的虧損。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全國人大己出臺民法典,借錢人通過向法院訴訟可維護自身權益,要回本金。
保險產品交的保費也就是本金都是不能退還的,投保人想拿錢必須通過退保的方式去獲得保單的現金價值。
首先,只要高利貸平臺一直沒錢拖著,出借人就拿不到錢或者只能打折低折扣下車。
其次,P2P平臺基本都是高利貸,只要高利貸繼續按照高利貸的利息催收,高利貸公司肯定有非常多的借款暫時要不到。因為現在要回款也要全部給到出借人,高利貸就賺不到黑心錢了。現在高利貸平臺要想賺取更多黑心錢就只能繼續向借款人按照高利貸催收,他們也知道這樣催不回來款,這樣p2p高利貸平臺賬目上就沒錢,出借人就會心急主動打折下車。等出借人都下車差不多了,P2P高利貸平臺再跟借款人談減免違法高息一次性結清。
這樣p2p高利貸平臺既賺取了借款人的錢,又收割了出借人的本金。從收益上來說,這樣拖著對P2P高利貸平臺來說才是利益最大化。
那么結論來了:只要P2P高利貸平臺不主動給出借人結清本金,不主動向高利貸借款人減免本息,才是符合p2p高利貸平臺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拖的越久,p2p平臺收益越大!
解決方案:
要想擊破高利貸平臺的這種繼續尋求利益最大化的丑惡行徑只能要求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逐個擊破:1.要求P2P高利貸平臺必須在期限內,把所有愿意只要本金的出借人的全額本金支付完畢,否則視為非法集資。2.要求P2P高利貸平臺在期限內把愿意全額支付本金一次性結清的高利貸貸款,必須答應減免到本金結清,否則視P2P平臺為職業放貸人。
在P2P持續違法違規的今天,為什么作為出資方的出借人可以不獲利去索要本金,而自詡為中介方的違法違規的P2P高利貸平臺反而一定要獲利呢?顯然這是不合理的!
讓P2P高利貸平臺失去繼續雙向收割的期望,雙向出手,澆滅他們繼續非法獲利的幻想!才是解決目前P2P困局的高效方案。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中央下令本金必須退還“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