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的好處和弊端
最近,離婚冷靜期再一次上了熱搜,網友們也對之提出了一些問題,針對部分問題,小編特地邀請了了的婚姻律師為大家講解離婚冷靜期的好處和弊端。
先來講離婚冷靜期的好處:
這條法例其實更多的是希望解決現在大多數人草率結婚又草率離婚的問題,在降低結婚意愿降低離婚率的同事,也迫使更多人不再因為沖動結婚,讓他們能夠更加為自己負責任,準確來說,“冷靜期”的出發點是認為離婚是壞事。
在來講離婚冷靜期的弊端:
更多的女性在意的其實是,針對家暴或者出軌類似事件,自己的權益如何進行一個保證,如果遇上了一個有爭吵,或者不合適過不下去的,提議離婚,卻因為對方怎么都不愿意領離婚證而導致無法進行離婚,那么這種情況下,會直接的導致大部分女性降低了結婚意愿,防止自己將來有苦說不出。其實但凡選擇離婚的,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真的過不下去了。設立冷靜期,實際上是為了少數沖動離婚的人而給大多數真心想離婚的人制造麻煩。對于那些要離婚的人來說,分開不是痛苦和傷害,拖著分不開才是。
所以說離婚冷靜期,雖然會有一定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究竟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尚需實踐檢驗。
說完了“離婚冷靜期的好處和弊端”,跟隨律師一起往下看,2021年民法典離婚冷靜期究竟有哪些變化呢?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有哪些?
夫妻想要離婚有兩種途徑。
一是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因為婚姻登記機關是民政局的下屬機構,所以老百姓常稱之為去民政局離婚;
二是一方要求離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這兩種離婚方式各有優缺點,我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做一個簡單的比較。
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有以下優點。
一是費用低廉。協議離婚僅需幾十塊錢,而訴訟離婚,一般立案時收取訴訟費200元,如果夫妻共同財產超過二十萬元則需增收訴訟費。
二是更加快捷。協議離婚如果順利的話大概半天時間就可以拿到離婚證。當然,隨著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建立,協議離婚更加簡便快捷的優勢有所減少。
協議離婚的缺點也很突出,那就是風險較大,畢竟大多數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起草的,因為缺少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往往存在分割方式不明確、履行方式缺乏可執行性乃至少分、漏分財產的情況。如果離婚協議簽訂后出現一方不實際履行的情況,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離婚協議。
訴訟離婚
如果是訴訟離婚,家事法官擁有豐富的處理離婚糾紛的經驗,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都會對雙方的離婚事項進行比較全面規范的處理,一般不會出現遺漏或者財產分割不規范的情況。同時判決書或是調解書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一方不履行的情況,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省卻了再次起訴的麻煩。
如果碰到家暴男等惡習男,如何盡快從失敗的婚姻中脫身?
擺脫控制:家暴的實施往往伴隨著施暴者對于受害者的控制,如精神控制、人身控制、經濟控制等等,因此受害者首先應當努力擺脫這種控制;
尋求幫助:受害者可以向自己的近親屬、好友、鄰居、街道居委會、婦聯等個人和組織尋求幫助;遇到嚴重暴力應當報警,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固定證據:如果可能的話對于施暴行為進行錄音錄像;如果受到嚴重的暴力傷害,脫離危險后應當去醫院進行檢查,必要的話進行傷情鑒定;
離婚:牢記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兩種可能,而且實施嚴重的家庭暴力也是法定的離婚事由,因此不要對施暴者心存幻想,應當堅決離婚,不要原諒!不要原諒!不要原諒!
離婚冷靜期的好處和弊端
離婚冷靜期內,一方新增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何保障弱勢方在離婚冷靜期的財產權?
我國的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有著明確的約定,近年來在審判實踐中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也較為嚴格。離婚冷靜期內新增的夫妻共同債務,并不能一概認定屬于或者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應當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為準繩,因此離婚冷靜期與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并沒有必然的聯系。
離婚冷靜期內,一方違背另一方意愿,強行行使夫妻權利,究竟能不能構成強奸罪?
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性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都是違法行為。因此,違法行為的發生與是否在離婚冷靜期內無關,離婚冷靜期并不會增加一方受到性暴力的風險。
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二人分居,一方強行闖入另一方居住的房屋,而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對于這種行為,不僅要考慮房屋的所有權,還要考慮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夫妻一方單獨居住的房屋,即便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仍享有居住的權利,另一方不能強行闖入,只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如果另一方違背實際居住人的意志強行闖入房屋等行為,侵害了實際居住一方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過報警等方式尋求得到法律的保護。
關于“離婚冷靜期的好處和弊端”小編已經為大家講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