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后先自己交社保還是先領失業金
這兩者并不矛盾,不要把問題想復雜了,辦理失業保險很快就可以搞定!因此小編建議先辦理失業保險領失業金,然后再找新工作買社保。
其實辦理失業保險并不復雜,很快就可以搞定,我曾為朋友辦理過此事。因此不要把這事想得太復雜了。
一、失業保險辦理的前提條件和具體流程。
1、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條件。
①、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交滿1年失業保險金,而且還不能有任何欠費不良記錄,這是最最根本的條件,如果沒有交繳失業保險金,一切都別想了!
②、辭職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單位將你辭退,讓你失業;否則你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的。
③、失業人員辦理了失業登記,并領取了失業登記證。
2、失業金的領取流程。
①、失業登記
需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所在地社區去辦理失業登記。并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以及照片。
②、審核、領取
只要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通過,并會給辦理《失業證》。第二個月,失業金便會直接打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相應銀行帳戶上。
失業金的領取時長,最多可以是24個月!通常情況下小半天就可以辦理好相關手續,一點也不復雜。
二、有關社保的中斷問題說明。
1、養老保險中斷問題。
通常來說養老保險,即使是中斷三五個月,影響不大,只要自己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之后,那么就可以由新的工作單位來為自己繼續繳納。以前繳納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因此對我們的影響并不大。
2、醫保中斷問題。
只要題主在三個月之內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題主的醫保也可以有新的公司來為題主繼續繳納,而題主以前所繳納的醫保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因此只要醫保中斷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就不會形成醫保的中斷。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含)的,視為中斷參保,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暫停享受醫保待遇,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后,次月起方可享受醫保待遇;在中斷參保后辦理參保手續并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方可享受醫保待遇。
所以,題主找工作的時間最好是在2個月內完成,第三個月就可以由新公司來為自己繳納社保,這樣就不會造成題主醫保的中斷。
因此題主在尋找新的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一個時間,否則一旦造成醫保中斷之后,以前所繳納的醫保時間將會被清理。
三、只要題主找到新的工作,失業金的發放自動結束,不會對我們產生任何影響。
有些公司為了忽悠勞動者,說什么領取失業金會對我們產生影響,這完全是糊弄人的說辭。
只要我們辦理了失業金的領取手續與證件,便會在下個月開始領取,只要我們找到新工作單位,由公司為我們繳納社保,失業金的領取也就自動結束。
盡管失業金并不多,但是對于我們失業之后的人來說,也是一種經濟上的補償,至少還是可以維持我們基本生活保障。
因此建議題主還是先申請失業金的辦理,然后再去尋找新的工作。
四、如果題主在2個月內,無法找到新工作,最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避免您醫保的中斷。
這一點需要題主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來綜合決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太一樣。
如果題主在短時間內就可以找到新的工作,那就讓新的工作單位來為自己繳納社保。一旦題主在兩個月之內無法找到新的工作,那么必須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來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我們的社保一旦連續中斷超過了三個月(包含3個月),那么我們以前所繳納的社保時間就會被清零。新公司為我們繳納社保的時候,我們的醫保就要重新開始計算。
當然,如果我們無法確認自己找到新的工作究竟需要多少時間?也可以在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一并辦理靈活人員社保繳納的相關手續,然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社保。這樣可以防止自己在求職過程中,由于粗心大意導致自己的社保中斷,從而給我們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