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被騙要找哪個部門
有不少商家,利用小投資者對行業情況不了解,往往鼓其如簧之舌,夸大特許經營的利潤高、收成大又快,來吸引加盟者,使不少不了解內情的人士跌到陷阱中,損失慘重。
在如今的加盟市場上,魚龍混雜,品牌層出不窮,數不勝數。大家在挑選品牌時,一定要慎重考慮,謹慎選擇,所選品牌要能夠經得起市場的考驗,以及同行施加的壓力,同時對產品進行定位,產品的定位取決當地的消費水平、人文環境,地理優勢等等相關因素,客戶應當深刻的了解當地的環境等因素。
三、公司考察、深入交流、重視合同約定:
在確定加盟品牌后,一些加盟商可能是創業心切,只是看了一些宣傳資料后,就草草地簽了加盟合同,等到后期有糾紛時才查看合同,為時已晚!
因此,加盟商在簽訂加盟合約之前,必須要單位進行深刻了解,甚至要去其他加盟店進行考察,了解各個加盟店的銷售情況,確定后,一定要對加盟合同進行深刻的閱讀和了解,看清楚每一條款的約定,對不利的條款要及時修改。
如果沒有確定好,暫時不要使用公司的商標等品牌
在沒有下定決心后,如果簽訂了合同,建議先不要使用加盟機構的招牌、商標等公司配備的物品,因為這事最后的一道坎,如果沒有使用可以通過法定的程序解除合同,追回損失。
加盟被騙要找哪個部門?如何維權
一、行政途徑
1、向商務主管部門等相關投訴舉報
根據法律規定,商務部門是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管部門,因此如果您認為加盟總部的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比如違反“兩店一年”的規定,就可以依法向商務部投訴舉報。
法律規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二、訴訟途徑
依據《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和《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一般情況加盟機構對自己的合同修改很多次,一般是為了規避一定的風險,企業在規避風險時,一般也會忽略法律強制性的規定,這一時加盟商們一定要抓住的機會,如果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加盟商們的加盟費等損失是完全可以追回的。
三、刑事途徑
如果有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罪或詐騙罪,您可以向您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有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律師提醒:
出現被騙的情況,首先要保存好相關的證據,認真審查加盟合同,咨詢專業的律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