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經濟法真實案例及分析
某藥材公司與某制藥廠簽訂了購銷枸杞的合同,合同約定,藥材公司于9月底將50噸枸杞交給制藥廠,每噸1.2萬元,制藥廠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付定金10萬元,交貨后20日內付清貨款。合同還約定,藥材公司晚交貨1天,支付遲延違約金500元;一方有其他違約情況,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l萬元。因藥材公司的董事長出國,合同僅有藥材公司的公章,董事長未簽字。 ??合同訂立后,因藥材公司收購地區連續下雨,且藥材公司組織收購不利,致使藥材公司未能收到足夠枸杞,9月底,藥材公司未能按時交貨。10月6日,藥材公司通過火車將50噸枸杞發給制藥廠?;疖囆羞M途中,因遇山洪暴發致使一部分貨物被沖走。10月20日,制藥廠收到貨物后,請當地衛生部門對該批貨物進行了檢驗,確認該批枸杞已不適宜于做藥材用,故暫時存放在倉庫里;并立即電告藥材公司要求退貨,并要求藥材公司雙倍返還定金,同時賠償制藥廠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5萬元,藥材公司意識到對自己不利,提出該合同未經董事長簽字確認,因此該合同無效。
請根據以上事實回答:
(1)貨物在運輸途中受損,損失應由誰承擔?說明理由。
(2)制藥廠能否要求退貨?說明理由。
(3)制藥廠能否請求藥材公司賠償其停工造成的損失?;說明理由。
(4)制藥廠能否請求藥材公司支付違約金并雙倍返還定金?說明理由。
(5)藥材公司董事長未簽字,該合同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6)若制藥廠要求藥材公司支付遲延違約金,在藥材公司支付違約金后, ?制藥 ? ? ? 廠可否仍要求藥材公司繼續履行?說明理由。
分析如下:
(1)損失應由藥材公司承擔。因為在合同未對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進行約定時,在交付前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同時本案中藥材公司本應于9月底前交貨,但其履行遲延,因此貨物的風險在約定交貨日期由藥材公司承擔。
(2)可以要求退貨。違約責任可以是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因為該批貨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藥材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制藥廠可以根據違約的性質,即衛生部門檢驗該批枸杞已不適宜于制作藥材用而要求退貨。
(3)可以要求藥材公司賠償制藥廠停工所遭受的損失。藥材公司不僅履行遲延,而且所交付的貨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用途,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本案中,制藥廠因為藥材公司遲延履行,以及藥材公司交付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致使工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是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且該損失的范圍為藥材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可以預見到的,因而對工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藥材公司予以賠償。
(4)不能,違約金和定金只能擇一,不能同時適用。
(5)合同生效?!逗贤ā芬幎?,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F在雙方均在合同上蓋章了,所以合同生效。
(6)可以要求繼續履行?!逗贤ā芬幎?,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在本案中,如制藥廠覺得有必要,可以要求藥材公司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