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給撫養費么
在夫妻離婚之后,如果對于子女的撫養權不是共同的。那么沒有撫養的一方需要支付給另外一方相應的生活費,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學習下下面這一篇文章。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給撫養費么?希望對你當前所面臨的疑問能夠有所幫助。
一、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給撫養費么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給撫養費么
二、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有監護權嗎
根據我國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離婚后,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相反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同時也應當通過支付撫養費,行使探視權等教育、撫養權利來間接的實現監護權。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沒有上述幾種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后,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子女無論隨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三、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對于看孩子是怎么規定的
可以根據當時雙方的約定履行.如你對小孩的探看,不會對小孩的成長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方無權不讓你探看你的小孩.如對方無法協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雙方先協商解決。
通過學習了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這一篇文章,我們了解清楚了。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給撫養費么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么?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和生活費這些內容,感謝大家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