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坐牢孩子歸誰撫養
父母離婚對于孩子來說是無辜的,對此孩子的撫養權應當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方面進行考慮,一般來說夫妻可以先行協商,亦或交由人民法院進行裁決。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父親坐牢孩子歸誰撫養的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父親坐牢孩子歸誰撫養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1、原先是離婚的,歸男方撫養,男方坐牢了。這個情形下,女方可以通過訴訟,請求法院變更撫養權;如果雙方經濟能力相當,孩子又長期與父親共同生活,那么監護權很又可能判給男方。
2、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的,因為男方坐牢,不可能履行扶養義務;
3、如果男方出獄后,要撫養孩子,他也只能起訴重新變更撫養權,并且要得到法院的支持才行;十歲以上的孩子還要征求孩子的意見。
4、如果男方短期出獄,要求小孩重新歸男方撫養是不行的,只要法院判定撫養權歸哪一方,是不允許擅自變更的;
5、如果男方入獄期間,小孩能不能委托他人照料,而不是給女方,是不行的;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父母對于子女的扶養。
父親坐牢孩子歸誰撫養
二、撫養權總的原則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三、撫養權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父親坐牢不可能履行扶養孩子的義務,女方可以通過訴訟,請求法院變更撫養權,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的,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父親坐牢孩子歸誰撫養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