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的處理方法
考慮離婚時需要一個完美的離婚糾紛的處理方法,這樣兩人在分開以后才不會有任何恩怨,接下來由我們專業的律師為大家講解,可以選擇三種解決糾紛的方法來達成和解:
- 協同合作
- 調解
- 訴訟
協同合作
集體離婚是一種選擇,它允許夫妻分別和私下解決糾紛,而不是公開聽證。這是一種基于解決方案的合作方式來終止關系。它與傳統訴訟不同,它允許由配偶而不是法官來控制程序。由于客戶同意不訴諸法院,因此訴訟程序不會那么激烈。通過在整個過程中提高溝通技巧,一對夫婦也為離婚后的健康關系奠定了更好的基礎。
協作實踐基于三個原則:
- 當事人及其律師書面保證不上法庭。
- 夫妻雙方在信息交流上都是誠實的。
- 每個解決方案都考慮了配偶及其子女的需求。
協同過程
合作實踐的目標是在兩個當事方之間達成雙方可以接受的談判解決方案,而不會威脅到訴訟程序懸于當事方之上。每一方都有自己的合作律師,他們收集信息,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選擇的指導,并參與和解的談判。
當雙方都希望有自己的獨立律師來指導他們完成法律程序并選擇沒有敵意的律師時,合作離婚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如果參與者最終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則合作律師撤回,并且當事方轉換為訴訟律師,然后將此事提交法院。
協作團隊
合作律師在爭議解決等領域接受了專門的培訓。有時,他們會與其他專業人員一起幫助達成協議。可能屬于您團隊的其他專業人員是:
- 兒童專家–制定最適合兒童的育兒計劃
- 財務專家–收集,分析和解釋財務信息
- 評估顧問–提供資產的中性評估,例如房地產,企業或退休賬戶和養老金
- 職業顧問–提供培訓,教育和就業信息
- 離婚教練–協助溝通和困難情緒
這些專業人員是您和您的配偶共同選擇的,是中立的顧問。因此,他們不是故意的,也不能作為訴訟的專業證人,而只能作為整個團隊的顧問。
合作離婚的好處
- 兒童創傷小
- 配偶保留對訴訟程序的控制權
- 訴訟是保密的
- 解決方案是互惠互利的
- 為離婚后的溝通更加順暢設定了積極的基調
調解
調解是您和您的配偶共同做出和解決定的另一種自愿程序。單一的專業調解員可促進討論,??但不提供建議或決策。但是,調解員可以就如何解決各種有爭議的問題提出建議。
調解程序
雙方都與調解員會面以確定問題,交換信息并努力達成協議。各方各自擁有自己的律師,并可以視需要聘用其他專業人員來秘密地為各方辯護。在復雜的離婚案中(以大量或高價值資產,特殊需要的子女,商業投資為特征的案件),每一方都可以選擇在調解會議上安排其律師。熟練的調解員將建議當事方在達成和解后但在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聘請律師審查其調解決定,以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調解可用于處理不同類型的家庭法問題,例如:
- 離婚與法律分居
- 兒童監護,安置和出入計劃
- 財產評估與分割
- 配偶及子女撫養費
- 婚前和婚后協議
調解的好處
- 您設定自己的節奏
- 你不必上法庭
- 調解過程是保密的
- 通常便宜些
訴訟
在訴訟中,每個人都會就無法自行解決的問題聘請律師出庭。這些問題通常包括資產的評估和分割,債務分割的確定,子女的監護權,support養費和律師費。理想的目標是友好解決爭端,但如果當事方無法達成協議,則應進行法院干預。
訴訟程序
律師首先從客戶那里收集盡可能多的信息和文檔。在客戶將所有可用的文件提交給他或她的律師之后,該律師隨后向另一位律師提出正式和/或非正式的要求,以補充所獲得的文件。商業,房地產和養老金評估可能是必要的。提供了納稅申報表,信用卡對帳單,銀行對帳單和月度賬單的副本,以便各方可以提供收入,支出,資產和債務的準確財務狀況。
通常,當事方可以根據這些披露達成關于婚姻財產分割的協議。如果需要其他信息,或者如果一方認為另一方正在隱瞞信息,則可以向企業,雇主或其他方傳票,以產生此類支持信息。交存是對誓言下宣誓就職的潛在證人的訪談,通常被用來補充丟失的信息。
在審判期間,將對所有有爭議的問題進行全面聽證。訴訟律師準備必要的文件證明,以支持客戶提出的要求。證人也可以代您打電話。在您和您的配偶都將所有與財務和家庭有關的文件提交到公共記錄中并見證人作證后,法官根據其對信息和證詞的解釋以及適用的法律作出決定。如果一方或雙方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意,可以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以上離婚糾紛的處理方法內容想必大家聽完應該會有所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者需要法律上的幫助,可以隨時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