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婚前財產分割規定
新婚姻法婚后財產如何界定,主要從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屬個人財產和一方財產的婚后收益一般認定共有兩方面分析,
以及提供新婚姻法的最新規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何界定夫妻結婚后哪些屬于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共同財產,下面我就簡略的給大家講一下。
首先,在結婚時夫妻雙方可以采用約定財產制,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及婚前財產的所屬。適用約定財產制是必須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未約定,則自然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中,我們分為兩類,一部分是夫妻共有財產,一部分是婚后個人財產。
法定夫妻共有財產包括:
1、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收益;
3、實際取得或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
4、公積金、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費;
5、婚后用公用財產購買的房屋;
6、投資收益,本金和孳息除外;
7、繼承或贈與得到的財產。
婚后個人財產包括:
1、婚前財產;
2、因身體受傷害得到的賠償;
3、遺囑或贈與確認歸一方的;
4、個人財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5、個人專屬用品,價值大的除外。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如下一些分割辦法:
首先,對于一方的婚前財產,原則上都是占有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如果占有財產一方不愿意分割,那么婚前財產另一方就不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對于婚后購買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都是平均分割。
第三,如果雙方有婚前財產或者婚后財產協議,而協議沒有違法之處,那么應當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來分割財產。
第四,如果雙方協商約定好離婚時財產包括婚前財產的分割,法律上都是尊重雙方的約定。
我不太了解新婚姻法。但我想婚前財產屬個人。婚后收入置辦的財產包括得到的共同贈予錢財,都歸雙方共有。得到的指名贈予個人的財產歸各人個人所有。
此事應參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規定和2019年開始實施的關于離婚的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分割補充說明或者詳細咨詢律師。究竟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哪些該分割哪些不該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車子是父母的,結婚后共用,可以使用。離婚了女方沒有分割權。不離婚夫妻有繼承或遺囑分配繼承權或贈與接受權。女方,結婚時自己帶來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車子等)凡屬自己名下的,離婚都屬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索留。
婚前個人財產:各自所有,配偶沒份,當然了如果對個人財產有一起經營的話,收益是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算的(比如:婚前個人房產用于出租的租金收入,如果另一方完全沒有參與的可以算個人財產,如果有參與管理,收租等等工作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婚姻的延續而變成共同財產,婚后所得屬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受贈與和繼承的財產(特別明示鉿個人的除外)。共同財產夫妻各得一半。
新婚姻法對夫妻離婚后的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分割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的個人財產依舊屬于個人。
婚后的夫妻共同財產大多是均分,但若是婚姻關系中有過錯方,過錯方會少分或不分。
簡單說來就是,如果沒有贈與行為,婚后財產平分,婚前財產各歸各的。當然,如果另一方能證明對方的婚前財產有自己的貢獻,可要求補償,那是另一個法律關系。
婚姻法很短的,你可以自己去看,一個小時都不用就看完了,還是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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