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的夫妻還有感情嗎
分居一年的夫妻還有感情嗎
分居一年并不能算離婚。離婚需走法律程序!分居一年看什么原因?是情感問題、工作關系、或其他原因?有確實的困難或事,而導致分居的夫妻,當下大有人在的。不能隨意言離婚!
人性尚存,所以不要輕易離婚,心大一點寬容別人也寬容自己,為了孩子多一點耐心
與曾經相愛的人斷了聯系,特別是離婚后失去聯系一年。我覺得這無疑是天上的一天頂地下的一年。離婚了,兩個人都沒有念想都不去想著對方了。也不再去主動聯系你把你從人家的記憶中徹底的消失了。刪除了所以我覺得既然一年沒有聯系了,也不是那種想念那種。想在回來過日子的心里,所以說。還是別再有回去的打算。我覺得如果婚姻要是后悔的話,一般都會在。幾個月之內分手了就會想著對方受不了。那種思念就會經常的,不斷的找以前的愛人。可是渡過了這些以后你覺得有沒有以前的愛人你都一樣的生活,有沒有以前的愛人。你都一樣的快樂,我覺得這就是你們真的不再有感情了,以前的那段情也不復存在了。所以說也別留戀,還是自己好好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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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分居的夫妻,時間長了,感情肯定會淡的,走向離婚的可能性非常大,當然,在日常生活中也會出現一種情況,長期分居的原因是因為工作,比如男方在外打工,女方在家帶孩子上學,這種情況也算是長期分居的一種,但是,這種導致離婚的案件也有,卻不是很多。
為什么長期分居的夫妻容易離婚?如果想離婚,該怎樣離婚呢?
一、長期分居導致離婚的原因
1、感情是需要經營的,長期的分居導致雙方無法共同經營生活,男方在這個地方生活,女方在那個地方生活,雙方只能通過手機聯系,無法共同面對困難,更無法共同分享快樂,總之,雙方的感情逐漸疏離,感情變淡后,雙方就走向了離婚。
2、外面的誘惑太多,兩個人分居后,一方在外面打工,外面的誘惑太多,而且一個人在外面也有情感的需求,經受不住誘惑,就可能和別人在一起了。
曾遇到一案,女方在家帶著2個孩子上學,平時打點散工補貼家用,男方在外地打工,可是突然一天,女方收到法院傳票,說男方去法院起訴離婚,女方異常疑惑,自己在家帶著孩子上學也非常辛苦,男方在外地打工賺錢養家也非常辛苦,兩個人都是為了孩子,怎么男方突然起訴離婚了,后來跟老鄉了解到,原來男方和一個女工友好上了,所以才提出的離婚。
二、長期分居導致感情破裂,該怎樣離婚?
長期分居導致感情破裂,對于男方或者女方來講,都是一件不幸的事,所以,有些夫妻選擇了將就,雙方都繼續過自己的生活,自己過自己的,互不干涉,雙方的婚姻關系繼續維持著,沒有選擇離婚,就這樣分居了很多年。
但是,也有一些夫妻選擇了離婚,認為與其這樣長痛,不如短痛,直接離婚。那分居這種情況是否會影響到離婚呢?尤其是在起訴離婚時。
離婚的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雙方只要協商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這個方式是省時省力的,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了。
離婚的第一個方式是起訴離婚,雙方協議離婚不成,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原告去法院立案,然后法院排期、開庭、判決,法院審查后,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就會判決雙方離婚。
雙方分居的情況對于協議離婚影響不大,但是對于起訴離婚影響就大了。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以上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所以,在起訴離婚時,作為原告來講,想讓法院第一次就判決離婚的話,可以搜集分居證據:
1、證明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
2、證明分居時間達到2年以上。
有了以上證據,法院第一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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