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律師可以出庭嗎
只有律師可以出庭嗎
完全可以
辯護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行為,只有律師可以。
律師肯定不愿意讓當事人發言,但法官肯定希望當事人發言,所以好多律師是不建議當事人出庭的。
為什么不建議當事人出庭
1、有回旋余地
法庭開庭的順序是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庭調查-法庭總結爭議焦點-雙方圍繞爭議焦點辯論-最后陳述。
這其中在質證環節和法庭調查環節,最同意問道當事人問題了。
如果當事人不出庭,律師認為法庭調查的問題說出來對自己不利,可能會說:這事情我不清楚,庭后我了解后回復法庭。然后開完庭可以和當事人商量如何回復法庭,但如果當事人在庭上,就沒有推脫的余地了。
2、當事人有時候聽不懂法庭的問話
這個真的有,法庭問話的時候,肯定是希望當事人回答,因為法庭認為當事人的陳述最原始,律師回答是過濾后的話。
但有的當事人聽不懂法庭問話的意思,要么說不到點子上,要么說的話會被法庭誤解,從而形成對自己不利的印象。
3、法庭主持調解的時候,有的法官甚至會讓律師出去
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不知道利害關系,有的時候就稀里糊涂達成了調解協議。
法眼掃描認為,法官讓律師出去,只剩當事人進行調解案件是有問題的,畢竟當事人花錢請律師,要為當事人服務的,你法官讓律師出去,是有利于調解案件,但也可能損害了當事人的利益呀。
為什么需要當事人發言
1、在調查事實階段
法官認為當事人最清楚事件發生時的情況,最有發言權,當律師想回答法官的提問時,法官會不讓律師說話,就讓當事人說。
所以當事人出庭,法庭肯定會讓當事人發言的。
2、在調解階段需要當事人發言
有的是因為律師沒有特別授權,有的時候法官甚至會認為律師阻礙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所以有的法官會讓律師出去,單獨給當事人調解,利用當事人害怕案件輸了的心里,可能達成調解協議。
結語
作為有經驗的律師,就不要讓當事人出庭;實在非要出庭的情況下,也要和當事人預演一下法庭的流程,以及法官可能會問道的問題,讓當事人心里有數,實在難以回答的,就說:我忘記了。
總之,當事人出不出庭,一定要站在對案件有利的角度考慮。
根據我國的民法規定,民事訴訟中請不請律師是個人自愿,法律沒有強制要求。
請了律師的話,自己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自己無需出庭,當然也可以出庭。
如果沒有律師,是必須自己出庭的。只有一個例外,就是離婚類的案件,不管有沒有律師,雙方當事人都要出庭。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只有律師可以出庭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