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如何才能歸一個子女
父母房子如何才能歸一個子女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分別為贈與、買賣和繼承。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都需要繳納相關費用,那么,哪種最省錢最劃算呢?
結論是:理論上贈與最省錢,實際上買賣最劃算!
先說贈與。
父母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屬于直系親屬間的贈與行為,因此無論贈與房屋的面積大小,購買時間的長短,都需要繳納國土局評估價值3%的契稅。
再說買賣。
買賣過戶是房產交易中最常見的形式,就目前政策而言涉及到三個稅種,即契稅、個稅、增值稅。
契稅是由購房者繳納,具體分為兩種情況:(1)房產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稅為國土局評估價的1%;
(2)房產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稅為房屋評估價的1.5%。
(3)如果購房者名下已有一套房產,而交易的房屋屬于第二套房產的話,則不論面積大小,契稅均為國土局評估價的3%。
個稅是由售房者繳納,一般是國土局評估價的1%。
(1)如果售房者所售房屋已滿五年,并且是家庭的唯一房產,則不需要繳納個稅;
(2)如果未滿五年或該房產系售房者的非首套房,則需要繳納1%的個稅。
增值稅同樣是由售房者繳納。
如果售房者所售房屋的房產證未滿兩年,則需要繳納增值稅,稅費是國土局評估價的5.6%;
三說繼承。
繼承是不需要繳納任何稅的,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更名即可。補充一句,目前,繼承是否必須有繼承權公正一事頗有爭議,部分法院已有成功案例,繼承權公證書已非必須!
但房屋繼承有四個限制條件:
第一,需要證明自己有權繼承房屋,即屬于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之列。
第二,需要證明該房產系被繼承人生前的個人財產。
第三,需所有繼承人一致同意。
第四,繼承需在被繼承人去世后才發生法律效力。
通過以上對三種房產過戶方式的對比介紹,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在三種過戶方式之中,因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故繼承過戶是三種方式中最省錢的方式。但由于繼承需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現,故需要特別的前提條件。
2.五年以內的房產贈與過戶更省錢:根據國家政策,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是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只繳納公證費和契稅即可。
3.五年以上房產買賣過戶更省錢:根據國家政策,如房產購買已超過五年,則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只需交納契稅,比贈與過戶相比,少交公證費。
為什么說買賣最劃算呢?因為國家稅務總局有明確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房屋后,如再次轉讓該房屋,將以財產轉讓收入減去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基數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雖然贈與發生時所交納的稅費比其他方式較低,但后期房屋再次轉讓時,需要交納的稅費會更多。因此,現實生活中父母房屋想過戶給子女選擇贈與的形式并不劃算。
不用公證,房產證上寫你父母的名字就行了。
如果你父母出資,只是怕離婚的時候你的配偶要分你的房子,可以你父母出資,登記你一個人的名字。因為婚釋三中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于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也用不著公證,讓你父母留好出資憑證就可以了。
父母都去世了,沒有遺囑只能走法定繼承手續。由于按照繼承法,配偶、父母、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父母去世后,從法律上講,祖父母、外祖父母及你兄弟姐妹均有繼承權。假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而兄弟姐妹又都同意房產歸你,那么就比較簡單了,可以邀請兄弟姐妹一同到公證處,由兄弟姐妹共同簽署放棄繼承房產的聲明,然后即可單獨繼承該房產。假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還有健在的,那么如果你想單獨繼承該房產,除了由兄弟姐妹簽署放棄繼承權證明外,還必須由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具放棄繼承權的相關證明,這樣你才能單獨繼承該房產。當然,具體情況比較復雜,需要根據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時間先后順序來確定繼承權的歸屬。
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的話,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已經被轉移到這個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沒有權利享有的。
1、老人在世的時候對其名下的房產進行的處理是基本權利,不受任何人干擾。
2、遺產是沒有共同享有的說法的。如果子女父母都在世的情況下,房屋首次在老人名下登記,但是房產過戶的行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經過世之后的話,是可以起訴認定房產為父母的共有財產,那么其中一位老人單方面指定一位子女只能處理其占有的份額,對于剩余的份額其他的子女是可以提出異議的。
為確保父母為子女一方購買房不被分割?
買房時把房產證的名字填父,母子女即可。謝謝!!
謝謝邀請,父母將房子過戶給子女,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種,以買賣的形式過戶給子女(這種方式最省錢,稅率1%)。第二種,贈予的方式,第三種,繼承的方式,而第二種,第三種,方式稅率比較高2%一3%,皆不可取。第四種方式,用公證的形式<贈予或繼承〉雖說這種方式稅率較高,但是比較穩妥,畢竟房子在自己的名下,將來萬一子女,有不孝或其它的不良行為,自己可以隨時終止給子女的贈予或繼承權力。第五種方式就是立遺囑的方式。在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子女己婚,第一種方式,最好別采用,防止將來子女婚姻萬一出現變故,會給子女帶來無盡的煩惱,(如果子女未婚,采取第一種方式最好)。如果采用后面幾種方式過戶給子女,必需注明,房子贈予子女一個人或由子女一個人繼承,這樣就很穩妥了,現在的社會太現實了,凡事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未雨綢繆,考慮周全,才能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父母房子如何才能歸一個子女“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