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法院開庭技巧
拖延法院開庭技巧
欠款人法院開庭不露面,法院打電話不接,找不到人。這對于民間借貸糾紛來說,實屬常見的情況。
既然已經(jīng)進入到訴訟程序,法院自然會根據(jù)規(guī)定走程序即可。被告不來,那按程序缺席審理便是。一般來說,被告缺席,視為其放棄答辯、舉證、質證等訴訟權利。從這方面來說,對于原告是更加有利的才對。當然,因為被告缺席,無法通過被告自認的方式確認案件事實,所以作為原告應當對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予以證明,應當盡到更高的證明標準。若是原告的舉證存在證據(jù)不足,那這個就會相對麻煩點。
另外,及時申請財產(chǎn)保全,申請凍結、查封、扣押被告名下銀行賬戶、房產(chǎn)、車輛等財產(chǎn),防止被告轉移財產(chǎn),保障將來判決能夠得到執(zhí)行。從目的來說,只要能夠拿到錢就行了,至于被告來不來,這個其實并不重要。
拖延開庭時間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一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yǎng)、扶育、撫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必須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則泛指如:其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甚至無法進行庭審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如: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況的證人,開庭審理不可缺少的翻譯人員等。(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參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審理一時無法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三)當事人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jù),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證人,發(fā)現(xiàn)了新的證據(jù)線索時,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以收集、調查新的證據(jù),并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需要重新予以鑒定、勘驗,或者已有證據(jù)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四)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這是一項概括性規(guī)定,由當事人根據(jù)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延期審理,以便準備充分的資料參加訴訟,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需針對變更或增加的訴訟請求,收集證據(jù),作應訴準備的,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因妨害民事訴訟而被拘留,不能按時或者繼續(xù)開庭審理等,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首先,要明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根據(jù)案件證據(jù)、庭審情況、《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系。
其次,并不是分居2年就一定會判決離婚的,也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的,如,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導致的兩地分居;以及因住房問題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分居必須是連續(xù)的;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夫妻分居滿兩年”必須以證據(jù)證明等。
最后,要保有信心,世界上沒有離不了的婚姻,只要想離婚,離婚僅是遲早的問題,需要一個過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應該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配合律師,做好充分準備,且不可大意或直接規(guī)則與律師,這樣對您自身的案件審理并無益處。
如果一方要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決解決。
1、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jiān)禁地或被勞動教養(yǎng)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jīng)程序,由于其發(fā)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nèi)調解。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調解,有利于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指導工作,妥善、慎重地處理離婚案件。而且對調解所達成的協(xié)議,當事人一般愿意執(zhí)行,這不僅有效預防了糾紛的進一步惡化,也減少了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xié)議,人民法院按協(xié)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3、審理與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于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系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去法院起訴離婚,首先要進行的程序可能是訴前調解。只有調解不成,原告堅持起訴,法院才會立案受理。 從法院立案到判決,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是簡易程序不超過3個月,普通程序不超過6個月。至于期間何時安排開庭,要看法官忙不忙了,如果不忙排期就會快點,如果忙了,臨近3個月的時候開庭也是有可能的。 希望上述回答能幫助你。
最好聯(lián)系法官可以確定,實踐中好比在上海,判決生效需要審理法官在內(nèi)部系統(tǒng)中點擊“已生效”之后,申請執(zhí)行材料才會被法院最終受理,出裁定最后分配給法官執(zhí)行。至于多久,可能是判決書送達之后。但是最好立即直接申請,執(zhí)行也是需要時間的,如果沒有保全對方轉移財產(chǎn)豈不是很麻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拖延法院開庭技巧“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