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違法分包轉包
什么叫違法分包轉包
國家在一定條件下是允許承包人承攬工程后再進行分包的,但是如果不按國家規定進行分包即為違法分包,法律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非法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直接將全部工程轉包出去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別人。違法分包意思是指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盡可能的不出力。還掙錢!
嚴格的講,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即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通常我們講的工程分包主要指專業工程分包,(針對以前的勞務分包的概念的提法比較少的情況,應該不包括勞務分包,僅僅指專業分包)。專業分包又可以分為合法專業分包和違法專業分包。
承包人合法分包應具備下列條件 :
1、須經發包人同意;
2、其分包的只能是部分工作,而且是非主體結構的施工;
3、相對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違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和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或者將工程分包給沒有資質的分包人,或者將工程分包后不參加現場管理的行為。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72條第2、3款以及國務院2000年1月30日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8條第2款都列舉了”違法分包”的情形,盡管具體表述略不同,但法律與行政法規對”違法分包”行為的界定基本是一致的。 “
違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為:
1、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行為。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什么叫違法分包轉包“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