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以上團伙作案怎么判
3人以上團伙作案怎么判
所謂團伙作案按照刑法來說就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案件能判多少年要根據其成員所觸犯的具體罪名來確認。
對于共同犯罪只要符合刑法關于緩刑的規定的,是可以被宣告緩刑的。
團伙作案最短判多少年這個并沒有一個確切的標準,需要看對方作案的罪名和程度。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犯罪團伙兩個以上成員之間,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圖和目標,以共同的需要、興趣、價值觀念等心理因素作為精神紐帶,糾合在一起,多次共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比較松散的非正式群體。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組織形式。犯罪團伙的主要特征:(1)組織結構,較為松散;(3)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3)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4)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因此,犯罪團伙是一種介于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之間的犯罪組織形態。對犯罪團伙作案的處罰第三節共同犯罪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八條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刑事犯罪是屬于共同犯罪,有些甚至是屬于團伙犯罪,團伙犯罪對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的財產安全構成嚴重的危害,團伙犯罪要區分主從犯,那么團伙作案要一起開庭嗎?下面由我對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須一起審理,是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在法院審判實踐中,對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審判,往往都是由經辦法官和實際案件情況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審理的,都會合并審理,這樣會比較容易查明事實,必要時還方便對質,通常也比較節約司法資源,減少訴累,至少經辦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開很多次庭。當然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時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種原因,經辦法官是可以分別開庭對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關于團伙作案如何量刑的問題,對于犯罪人所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的認定,首先要從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開始。因此團伙犯罪,也要先依據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確定團伙犯了什么罪,若構成共同犯罪,還需要區分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區分主犯和從犯等,再進行量刑。對于主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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