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當法人代表的風險
替人當法人代表的風險
謝謝題主的邀請!
評什么要你做公司法人?究竟風險有多大你是否知道?至于對一個公司的總資產有多少?是否有注冊及營業執照?,然而對于你確做了法人。
當然哪可想而知,你不是不懂擔任公司法人,有著舉足輕重責任和義務,還有承受著具大的風險。也許你對公司的運營產生了極大的優越感,同時充滿希望。否則你不會幫助人家做公司法人。哪么對于做公司法人既代表公司的全權職質,所承擔的盈利及虧損都負有直接責任,如果遇到風險包括公司所有債務都應承擔主要責任。由于自己管理不力,導至公司破產,及銀行所貸的款項都得法人擔起一定的責任。
之所以,作為一個公司法人,既要有一定的組織能力,還要有管理能力,再有一定的經濟頭腦,更為主要的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稅務政策,該納稅就應該納稅,至于對你應該負起法人的責任。至于風險應該比較清楚!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一般說來,法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內代表法人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后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授權的權利范圍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范圍或業務范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
公司法人在工商局叫法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占股份,屬于外聘法人。公司工商每次變更都需要法人簽字,現在稅務法人都要錄取信息包括攝影、身份證備案,銀行開戶都是法人名字,刻章在公安局備案。
只要你現在做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稅務、銀行、工商來說你就要承擔外聘法人相關責任,他們不管你是幫忙或者其它原因。
目前只能私下和你的朋友協商,簽你們自己定的協議,減少你的風險。
法定代表人的責任: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我國《刑法》第31條規定:“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相關單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責的舉不勝舉。
你好這種情況是避免不了的 除非你不去做這個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代表是依據法人內部的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其行為被視為法人的行為,其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掛名法定代表人是有風險的,假設出了民事責任的話,由公司承擔該主要責任,作為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責任很少,自己有過錯的除外;假設出了刑事責任,涉嫌單位犯罪的話,掛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公司作為民法上一個獨立的實體,以自有財產對外承擔責任。法人代表只是對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責任都是由公司來承擔,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擔。如果這個公司出了什么問題,被查到后,首問責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當然,不是說要承擔全部責任。例如《公司法》規定,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如果和公司之間關聯不大,也沒有參與經營,最好盡早退出,以免被人當做替罪羊,得不償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朋友開公司,讓你當法人,可以這么說,朋友是找你背黑鍋的,基本上除了麻煩和風險,沒什么好處。
主要的麻煩和風險,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方面。
1、民事責任方面
a、如果掛名的公司因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其法人會被拘留罰款、限制高消費。也就是享受老賴的待遇。
主要的受限范圍有這樣一些:
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抵押、轉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
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以及批準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
在單位報銷乘坐出租車、火車臥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
出國出境;
向其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和分配紅利;
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并隨時接受審計。
b、公司(掛名的)法人故意或過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損,應當向本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c、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造成公司其他股東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公司法人濫用職權造成第三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方面
公司的下列行為觸犯法律,會對公司進行處罰(判處罰金),并追究其法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掛名法人的公司涉嫌以下罪名,法人要坐牢的: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虛假破產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以及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交易罪、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洗錢罪、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侵犯商業秘密罪、合同詐騙罪等供三十多種。
總而言之,代人掛名做公司股東,風險非常大,應當謹慎一些為好。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替人當法人代表的風險“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