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的認購書能不能退房
買房簽的認購書能不能退房
謝邀!
如果您本身沒有購房資格,那么簽訂的購房合同,實際是無法履行的,可能面臨的就是解除合同。
關于解除合同,其實更多人關注的是,解除后的責任問題。而說到責任,實踐中更多考量的是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因為合同雙方誰的責任被解除的,如果是雙方責任,可能是各自對對方承擔責任,雙方的責任進行抵消。如果是單方責任,則由單方對另一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如果是不可規則于雙方原因的情況,那么可能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就您所說的您自己本身沒有購房資格,被中介忽悠簽訂了協議,可能要看中介當時是如何承諾您的,您對自己本身沒有購房資格的條件認識的程度。總之,您明知自己沒有購房資格而簽訂合同,對于您自身的風險就很高,只能是結合其他的證據,盡量減輕您的損失。
感謝邀請!
從題主說的情況,不知道是否約定了違約金,通常情況下開發商會在購房協議中約定違約金。
首先,簽署了購房協議,也交了首付款,說明購房合同已經成立,而且應該已經生效。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反悔,否則就是違約。
其次,任何一方違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當然,是否需要承擔違約金,還要看合同里面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就不需要交納違約金,但是一旦約定了,肯定是需要給付違約金的。
題主希望不交納違約金,根據我以上的分析,還需要看你是否約定了違約金,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是一定要交的。
有兩種情況可以不交違約金。第一,就是合同無效。你能證明開發商五證不全,沒有預售許可證,就說明開發商無權出售,可以主張合同無效。需要去法院起訴。第二,合同有效,就等于違約后免責。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合同的免責事由就是不可抗力,也就是你遇到了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如地震、海嘯、臺風等自然災害,或者自己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社會原因,如騷亂、戰爭、罷工等。
建議根據自己的情況,看看有無免責事由。
實在不行,去跟開發商好好談談,爭取少交一點。
不知道你買的是一手期房,還是二手房,不過不管一手還是二手房,既然已簽了合同,并且認定合同是有效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期間沒有發生什么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最好是履行合同。因為購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定金和違約金的條款,甲乙雙方都應按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旦一方不履行合同,那造成的損失還是非常大的。除非是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有可能將損失減少到最小;或者在沒有過戶之前,經對方同意找下家以合適的價格出手;不然就是考慮三年后重新上市出售。
買房簽了認購書,交了首付款,不想買是不能隨意要求退房的,購房人必須按照認購書的約定繼續履行合同。因為認購書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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