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房屋怎么處理
違建房屋怎么處理
您好,《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實施的,所以超出宅基地使用權范圍的面積的無證房,如果是在2008年之前蓋的超建房屋,那么這個違建房屋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該法條規定了針對違規建筑的幾種的不同處理方式。通過該法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筑都一定要采取強拆。針對“違建”,政府應根據不同的違法程度及歷史原因,采取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罰款、限期拆除等多種處理方式,而不能一刀切,全部強拆。
1、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于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私自占用農用地建房,改變土地性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性質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對違規建房的所有人進行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的房屋,恢復土地原貌;可以并處罰款。
2、根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3、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宅基地建房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的房屋。
遇到這個問題不要慌,先分析現有的情況
1、房屋到底是不是違建?
很多時候,拆遷部門為了減少拆遷成本,把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認定為違建,為了少補甚至不補,大大縮減了拆遷成本。但實際上,房屋認定為違建是有很嚴格的程序,而且我國多次實施航拍,對于航拍認定后的房屋都是予以認可的。因此是否是違建,需要進一步調查。
2、如果確實認定為違建,可以退一步,向售房者主張自己的損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是無效的,如果你購買的房屋確實是違法建筑的話,你可以依法向售房者主張合同因違法而無效,售房者應當返還購房款,并賠償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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