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必要上訴嗎
刑事案件有必要上訴嗎
刑事案件上訴有用,并且被告人上訴不加刑。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并應當執行下列具體規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二)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罰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三)對被告人實行數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四)對被告人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原判決宣告的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五)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案件,不得撤銷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后,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
這讓我們刑事律師情何以堪啊……肯定有一些案件請律師也是沒用的,因為基本沒有做無罪或罪輕辯護的條件。但是有一些案件確實律師能夠起到比較好的作用,我個人認為,哪怕審判階段不請律師,而在偵查、審查起訴兩個階段,讓律師幫忙將情節減輕,使最終起訴時候檢察院年能夠以較輕的罪名或情節提起公訴,對當事人是很有幫助的,也能兼顧經濟情況。最怕的就是一審時候為了省錢,不請或請非專業領域的律師,到了二審再彌補一審的漏洞,反而雞飛蛋打……
分情況,刑事案件一般屬于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是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被害人沒有上訴的權力,檢察院有抗訴的權力。
自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上訴。
上訴案件因為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判決公平與否,所以必須本人才能提出上訴,其他人無權代為上訴。當然,如果當事人全權委托給別人可以提出上訴,則另當別論。
謝謝邀請!
在刑事案件中,上訴二審是否會改判取決于你是否真的犯了罪和理據是否確實充分,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那基本上都是維持原判,頂多是在同等量刑區間稍微減一點而已。
在看守所,很多人犯了罪,但是進入看守所后,里面太苦了,當判決下來后,很多都不肯接受現實,即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們還是要上訴,其實他們自己也知道上訴成功的幾率很渺小,只是現實的殘酷他們不肯面對而已,能拖一些時間面對就拖一些時間,畢竟在看守所里面待一天也是減刑期一天。
如果你真的沒犯罪或者一審起訴的事實有誤或者認為一審量刑畸重或者在證據方面明顯牽強。那你一定不要服輸,一定不要人命,只要堅持就有很大的希望,畢竟二審為終審,二審在審查證據以及邏輯方面很嚴格,如果確實有問題,改判的幾率很大,畢竟現在司法的風氣真的變了。
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一審判了11年,我認為一審判決問題太大,很多邏輯方面與證據方面都存在缺失,而且很多方面都是在“類推”,于是我上訴了。
我在里面無時無刻不在分析自己的案子,看守所里面并沒有條件能獲得法律書籍,我就不斷的借其他人的判決書來看,分析法院的判案邏輯,最后我翻案了,當我在看守所1年10個月的時候,我收到了改判為2年的終審判決。全看守所都轟動了。
人定勝天,只要你確實很冤枉,不給自己找借口,以事實分析,不放棄,即使最后沒有用,至少你也努力過。去監獄還有機會,只要不放棄。
不。是否上訴,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上訴是權利不是義務,是否上訴,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確有冤情,我認為應該毫不猶豫的上訴。為何?雖然上訴上訴不僅僅能幫助查明案情,還能今后的申訴工作準備更多的空間。
因為,即便上訴結果依然不理想,比如二審依然維持原判,被告人還是不服,他未來申訴的對象法院首先就是二審法院,如果該申訴請求被駁回,申訴人還可以向更高一級的法院申訴。
但是,而如果最開始沒有上訴,那生效的就是一審判決,以后申訴的第一對象就是一審法院,即便被駁回,再審提出申訴請求的法院就是上級法院。
這樣做的壞處就是申訴對象和一審法院重合,從現實角度而言,要一審法院否定自己法院其他法官的判決很難,連審查立案都很難。
特別是一些沒收了巨額財產的案件,很多被告人坐完牢出來后申訴,很多就是為了財產問題申訴。這種案件涉及財產執行問題,審判級別越低,受到地方各種力量影響的可能性就大。及時上訴,為今后申訴提高審判級別留下空間。比如一審法院是某市某區法院,上訴的話就是某市中院。今后的申訴對象就是某市中院,如果中院駁回申訴請求,還可以向中院的上級法院也就是省高院申訴。但如果沒有上訴,將來申訴就是先向一審某區法院,被駁回后向某市中院申請。
一般來說,是否聘請律師完全是您的個人自由,并不是訴訟必須聘請律師。
對于刑事案件,二審可以書面審理,也可以開庭審理,但是對于以下兩類案件必須開庭審理:
1、經閱卷和調查認定事實不清楚的上訴案件;
2、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對于民事案件,二審法院可以根據案件事實是否已經清楚等實際情況,選擇采取開庭審理或者徑行判決的方式。
對于是否需要找律師就要根據自己的需求。一般來說需要找律師,這樣才能更好的從法律的角度上幫助自己爭取到更好的幫助,這對于當事人來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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