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房租專項扣除申報方式
個稅房租專項扣除申報方式
最近新聞不是報道了么,上面說的對,你申報專項抵扣,減免了100元,但是房東要上稅500元,換著你是房東,你會答應嗎?
既然你問到這個問題,那我們從兩方面來考慮。首先,你可以繼續硬著頭皮申報專項扣除,那么房東也有兩種選擇:1.增加房租,既然你讓我多交了500,那我就漲500的房租,直接轉移到你本人頭上,你可以選擇接受,或者搬走;2.房東直接不租給你,或者加房租沒談攏,強行不租給你,房東自愿選擇賠償違約,就是不租給你,那你只能搬走。第二種情況就是,你撤銷申請專項抵扣,那我們回到原來那樣,你住你的,我租我的,只要每個月按合同給租金就是了,誰也不招惹誰。
仔細想想,確實是這么一回事,房東自己的房子,作為房主,有權決定是否租給你,就算簽了合同又怎樣,房子產權是房東的,大不了算違約,別人賠你違約金就是,而租房客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要是不租給你,搬家我想大家都知道吧,多幸苦,而且還不一定那么快找到好的住宿。住賓館?那你申報專項抵扣干嘛呢?不就是為了節約錢嗎!現在反而消費高了很多。
所以,如果你想通了這些,你再決定要不要申報吧。
感謝邀請回答,目前來看個稅租房專項抵扣后并沒有對于房東收入有影響,也沒有說會對房東征稅,但是長遠來看對于房東征稅是大概率事件,不過就算如此個人覺得對于房東收入也是微乎其微。今天借此機會簡單談談我的觀察。
租房客目前甚至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還是弱勢群體
大多數的租房客都是在大城市(市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也只有這樣的大城市才會吸引人去,而因為本身這些城市租房市場供需不平衡的問題(哪怕供需平衡)也一直是處于出租方市場,因為作為外來的人員必須找地方居住,然而合適的地方就那么多,你不租自然有別人租。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我們不再贅述,但是幾點需要明白:
第一、大多數的房東房租收入只是總收入的一部分(額外收入),然而租房客卻只有一個住處。這個道理需要大家明白,作為房東來說房租只是輔助品,而房子對于租房客來說是必需品,這點從地位上來說租房客就處于劣勢。據個人身邊的觀察來看,出租房屋最多都是拆遷安置群體,這部分人壓根就不會跟你聊那么多(愛租不租)。
第二、大城市的租房供需不平衡會永遠存在(起碼目前是看不到消失的跡象)。不否認很多城市都在積極建造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等,但是具體能夠惠及多少租戶?個人持懷疑態度,據我親身體會就看到月薪上萬開車居住公租房的大有人在,而真正月薪只有幾千元的還在高價居住小區房。不得不說公租房等工程的一些條件人為的創造了很多漏洞,究竟能夠普惠多少?值得懷疑。
第三、稅收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維持穩定增長。無論是個稅抵扣還是什么,如果說是國家經濟形勢好的情況下或許有減稅可能(類似于前幾年實現的免農業稅),從古到今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大多數國家管理者采取的措施都是加稅(或變相加稅)。原因很簡單,因為開支是越來越大。所以個稅抵扣看似少繳了點錢,其實計算后比抵扣前收的稅更多。
第四、灰色收入并不等于非法收入。顯然作為稅收部門肯定是想讓所有的收入都繳納稅款,但是無論什么情況下灰色收入都會存在,絕對的純收入是不存在的。除非是回到計劃經濟時代,因為灰色收入也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一部分。水至清則無魚,就是這個道理。
個稅抵扣對于房租的收入影響微乎其微,幾點愚見
第一、真正的房東單純靠房租過日子的是極少的。相信有過租房經驗的朋友都知道,大多數的房東(不是中介或二手房東)房租收入只是日常收入的一部分,可以說房租對于他們來說只是額外收入而已,說句他們不在乎也不為過。
第二、無論現在還是未來房東是最善于轉嫁成本的。比如,每年都會出現房租上漲,你有見過房東主動說要降房租的?同樣的,你要想讓房東多繳稅也是很難的,一句話:愛租不租。畢竟租房客還是弱勢群體,你只見過被趕走的租房客,從來沒見過跪求你租房的房東吧?
第三、并不是說人們都不愿意交稅而是實在是稅賦已經讓人不堪。我國的稅賦過高已經是事實,盡管有些專家用些數字來糊弄老百姓,但是高達36%的稅賦是事實(甚至我國2018年前三季度稅收收入實現了將近13.2%的增長),不得不承認一直在呼吁減稅的口號下,確是打臉的數據(感謝稅務部門這個時候公布數據)。
綜上,從我的記憶中減稅已經喊了至少3年了,但是實際情況是什么的大家清楚。企業的運營成本居高不下,人們的生活成本增加,個稅抵扣方案出來后房租抵扣方案實行難度巨大。要說對于房東的收入有多少影響,個人覺得影響幾乎可以忽略。各位覺得呢?歡迎關心個稅問題的朋友積極留言、點贊、關注、轉評哦。
關于個人所得稅房屋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的材料,根據必填項目,整理如下(附表):
一、主要工作城市
主要工作城市:從省一直到縣級行政區域是必填項目,與住房租賃縣級行政區域必須一致。
二、類型
主要指租賃的房屋性質。出租人是公司及其他經營主體,選擇“組織”;出租人是自然人的,選擇“個人”。
三、出租方名稱
出租人是公司及其他經營主體的,填寫單位名稱;出租人是自然人的,填寫出租人姓名。
四、出租人納稅人識別號
出租人是公司及其他經營主體的,填寫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出租人是自然人的,填寫其身份證號碼。特別提醒:出租人是組織的,“出租方證件類型”什么都別選。
五、住房地址
租賃的房屋詳細地址,從省開始一直寫到房屋門牌號碼。
六、租賃期間
自0000年―00月―00日開始,到1111年―11月―11日終止。
七、其他非必填項目
專項附加扣除人可選擇填寫或不填。
本文由云南順通財稅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財經領域致力于中小企業服務和相關知識分享志愿者,期待您的關注和參與!
我這里說一下我們公司填寫的幾個人,是怎么得到房東的身份證信息的,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1.同事1直接發微信給房東,房東直接就回復了身份證號碼及姓名,那么這個房東是比較好的,也是正確的做法
2.同事2給房東打電話,房東說不記得了,忽悠過去了,同事繼續打電話,房東繼續找理由,同事繼續打,一直打,房東沒有辦法也提供了號碼
3.同事3直接堵在房東家門口,沒有辦法啊!為了讓自己少扣稅,臉皮都很厚的,房東提供了號碼。
4就是我的啦!我在去年辦理房屋租賃信息時,把房東的身份證號碼記錄了下來,這次直接填寫了(我知道這樣子做不對,但時我不會拿房東的身份信息做缺德的事的)
這就是我身邊幾個同事找房東要號碼的方法,不知道有沒有幫到你。
路過的點個贊,或者關注一下小姐姐了,也一樣我的回答能夠得到認證。
個稅申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另一種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其中,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就是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員工可以填寫好紙質表格后,提交給財務或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在APP上填寫好相關信息之后直接推送給扣繳單位。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就是個人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可以下載APP或者登陸網站完成注冊,然后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填寫、報送。
如果有任職單位的,可以選第一種,單位每月進行申報。如果是個體戶類型的,可以選第二種。
不管選擇哪一種報送方式,數據在兩端都可以看到 ,單位也可以下載個人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稅前扣除,如果兩者出現信息不對等的情況,那么還是以個人提交的為主。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原本可以很簡單,卻硬是搞得這么復雜!起征點提高到一萬,就不用搞這些專項扣除。可以節省很多人力物力,減少社會資源消耗!就拿贍養老人來說,獨生子女才能抵扣2000,非獨生子女只有1000,假如子女給父母買房并且裝修,動輒好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吧?有抵扣嗎?沒有吧?老人生病,子女負擔醫藥費護理費,有抵扣嗎?沒有吧?如果父母、岳父母都健在,負擔更重,這一兩千塊的抵扣夠什么?
在6個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可能是最麻煩的一個。
根據規定,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
這就涉及出租人配合的問題,出租人如果不配合,專項附加扣除就很難實現。尤其是出租人比較特殊的情況下,比如房屋產權存在問題,出租人不想公開租房信息或者個人信息等等。
如果房東租房收入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也會對房東產生一定影響。原來稅務機關可能不掌握房東的房租收入情況,通過納稅申報后,房東的房租收入就會被記錄,因為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保留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備查。
這樣一來,原來房東沒有繳的稅可能面臨補繳問題,今后也需要按規定進行繳納。
應該看到,社會制度越來越規范,個人的行為規則也越來越規范,依法繳稅是納稅人的基本義務,房東繳稅是他本人的義務,而且,也可以依法享受稅收減免的福利。
但是,大家可能有一個接受和轉變的過程,現在,一些租房公司已經比較規范了,個人出租或轉租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因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執行過程可能是最難的。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這個問題有歧義,提問者可能要問的是:專項附加扣除兩種申報方式,或年終獎的兩種申報方式。
一,專項附加扣除的兩種申報方式:
1、個人報送:
個人次年3-6月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額,申請退稅。
優點:無信息泄露風險;
缺點:需要申請退稅,占用資金時間長。
2、單位統一報送: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送單位,由單位按月預扣款時扣除(申報方式有:紙質采集表,電子采集表,手機APP)。這樣每月個稅金額減少,到手金額增加。
優點:手續簡單,占用資金時間短;
缺點:紙質和電子采集表會泄露個人相關信息(手機APP能有效減少泄露風險,單位能接收到的敏感信息都會加密)
二,年終獎的兩種申報方式(2019.1.1-2021.12.31)
單獨計算與合并到當年綜合所得計算:
1、對于低收入者,適用合并當年綜合所得計算;
2、對于年終獎特高者,也適用合并當年綜合所得計算;
3、對于中等收入者,適用單獨計算;
舉例1:某人每月收入8000元,四金14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年終獎3萬元;
8000-1400-2000-5000<0,即月工資不用交稅;
合并綜合所得比單獨計算少繳15%個稅;
舉例2:某人月收入20000,四金3500,專項附加扣除2000,年終獎70萬;
合并綜合所得比單獨計算少繳近20%個稅;
對于中等收入者適合單獨計算,計算方法一樣,有興趣者,可以試算下。
另年終獎也有跳蕩區間,也需要特別對待,在此不一一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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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個稅房租專項扣除申報方式“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