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專項附加扣除
2021專項附加扣除
今年的個稅改革引入了專項附加扣除的概念。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會切實帶來稅負的降低。這個政策對于負擔較重的工薪階層來說,更好地體現了稅收公平。
1. 6項專項附加扣除
臨近年底了,很多人對于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已經有些模糊了,我們再來回顧一下:
①贍養老人的支出:納稅人贍養60歲以上父母,且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可扣2000元,非獨生子女可以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不超過1000元。
②子女教育的支出: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③住房租金支出:針對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據主要工作城市的類型不同,分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檔。扣除夫妻雙方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④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并且,只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可以選擇由夫妻雙方中的一方扣除,并且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⑤大病醫療支出: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⑥繼續教育支出:學歷教育支出,每月按照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獲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 稅收公平的體現
專項附加扣除的提出,其實更好的體現了稅收的公平性。雖然在很多一二線的大城市,很多人的工資薪金早已超過了5000元,對于這部分人來說,提高起征點可能是更為方便的做法,然而對于很多三四線城市,以及鄉村的人來說,可能收入并沒有達到那么高。曾經有個城市的青年到山區去支教,看見一個小朋友在吃泡面,就跟他說:吃泡面不健康,你不要多吃。沒想到孩子的媽媽卻說:她沒有多吃,今天是她的生日,我們一年也就吃這一次。所以目前在各大城市和地區貧富差距還是比較大的,如果統一制定一個比較高的起征點,那么對于收入較低的人群來說可能并不公平,個稅對于調節貧富差異的作用就會被削弱。通過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更好地讓需要減負的人享受到稅收的減免。
3. 涵蓋基本的需求,給最需要的人
6項專項附加扣除考慮到了贍養父母,撫養子女、住房、教育和醫療等多個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方面,并且也是對于工薪階層來說最需要的幾個方面。有了這幾項扣除之后。對于普通的工薪階層能產生更好的減負作用。比如一個月薪1萬左右的工薪階層,在引入了專項附加扣除之后,很可能就不需要再繳納個稅了。稅收的負擔大大的減輕,生活的質量可以有所提高。
4. 引入個人征信,需要準確申報
今年進行了個稅改革,也開始了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如果個人存在通過虛列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偷逃稅的情況,那么可能會影響個人的信用,情節嚴重的還會受到聯合懲戒。因此,在進行具體的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的時候需要注意實事求是,一旦情況發生變化,那要及時進行更新。
比如,政策規定是“首套房貸”,那么不屬于范圍內的就不要申報;如果租房結束了,那么房費的扣除也需要立即終止。
總的來說,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更好的體現了稅收公平,對于工薪階層來說。有利于減稅降負,提高生活的質量。但是納稅人在具體申報的過程當中,要秉承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且一旦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及時進行更新,以免影響個人的征信。
申報個人所得稅,5000元以內免稅。
這個工資額度是在應發工資基礎上,扣除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后的錢數。
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又被叫做專項扣除。
國家今年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制定出臺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可以對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房租支出、貸款利息支出和贍養老人支出。這個是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而制定的減負減稅措施。
雖然說我們工資不高于5000元,無論什么情況都不會納稅。
但是主要問題是我們可能要面對年終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
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是這樣計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不過企業仍然執行一次性扣稅方案,還是要進行分攤扣稅的。這樣就牽扯到一個扣稅之后退稅的問題。
退稅問題就牽扯到每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了。
所以,還是進行申報比較好。而且國稅部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軟件是非常簡單易懂的,把相關人員的信息申報之后,會自動進入審核狀態。審核通過之后,等到2020年3月份就可以進行匯總申報并退稅了。
專項附加扣除關系到納稅人最后納稅的多少,因此在臨近年底前要及時對信息進行確認和修改,以免影響到扣除和個人的納稅信用。
-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現在臨近年底,納稅人要結合明年實際的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發生變化。如果有變化的要及時調整和修正。現在只需要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都可以查看并修正相關信息。如果沒有及時關注和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話,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這些政策帶來一定的影響。如果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條件已經發生變化,但是納稅人卻不進行修改,還在按照原來的條件繼續享受,那么是有可能影響到個人的納稅信用的,所以在臨近年底的時候一定要抽空進行相關信息的確認。
如果已經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條件有點模糊的,需要認真回顧一下。
2. 如何計算自己交多少稅
綜合所得包括4個大項:工資、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稿酬所得。由于現在斜杠青年也比較多,因此在計算綜合所得的時候需要考慮到這幾方面的收入。
首先,納稅人要對自己取得的收入進行清算,并且扣除合理的費用。
其次,要確定扣除的項目,比如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6項),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規定的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公益捐贈等)
再次,要找到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最后,與預繳時的稅費進行比較,看是否需要補稅或者退稅。
對于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來說,要注意的是適用經營所得的稅率表。
總的來說,臨近年底,個人要注意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確認和修改。并且注意在明年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匯算清繳的工作。
專項附加扣除,就是個人應納所得私收入中允許稅前扣除的專項,我國法律允許六個專項附加扣除,分別是住房貸款、房屋租金、贍養老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最好是在2020年一月份填報,如果要是一月份沒有報的話,再12月之前或者是匯算清繳前,也就是第二年三月份之前填報是可以的
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在所得稅匯總繳存退稅前都可以,一般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2020年12月份進行確認或填報,以便在2021年度1月份的時候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的稅收政策。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2021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