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多久離婚不退彩禮
領證多久離婚不退彩禮
謝謝邀請!
根據樓主的描述,你們已經領取結婚證,沒有辦婚宴,婚宴與離婚沒有關系,只要符合新《婚姻法》有關規定就可以離婚。
您寫的問題沒有說明情況,誰要求離婚?是你們領取結婚證后,男方出軌還是女方對婚姻不忠?如果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前就發現這些情況,原則上你們視婚姻當兒戲,應當各自返還彩禮。
現在根據新《婚姻法》有關規定作一解釋。
新《婚姻法》第一條:離婚必須要雙方提供證明,即《結婚證》。
如果確實要求離婚,必須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到原發證機關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民政科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新《婚姻法》第二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得是自愿,沒有任何一方的強迫或者逼迫關系,如果有這種行為,不但婚離不了,還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
根據第二條解釋,如果一方婚內出軌或者有第三者糾纏,以婚姻騙取彩禮,現在新婚姻法對女方要求很嚴格,不但要退還全部彩禮,還要賠償男方家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新《婚姻法》第五條:如果夫妻兩人分居兩年以上,但前起是雙方沒有了感情,才能提出離婚!
你們已經領取了結婚證,與農村習俗辦酒席沒有任何關系,可以同睡一張床,如果為彩禮或者其他原因拒絕同睡一張床,都不是離婚的理由。
新《婚姻法》第六、第七條:財產問題,提供相關材料來證明雙方的收入情況、存款金額等等。
根據此規定,對男方婚前給予的貴重物品,如:金銀手飾、汽車、股票、理財基金等都屬于男方婚前財產,不作分配,如果是男方愿意贈送除外。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產后哺乳期一年內同樣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當然女方要求離婚除外,小孩三周歲前,根據有利原則,由女方負責撫養,男人有探視權,并商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新《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房產問題,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購買的房產,按照《婚姻法》的第十八條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非共同財產。
根據第八條規定,房產除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提供購房發票》或房產證的名字為有效證據。如婚前協迫加上女方名字的房產,均無效。
不是自己勞動所得,你自己覺得呢?
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是不勞動者不得食呀。
男人結婚給彩禮錢,這也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太正常了。彩禮越要越多。
自古男婚女嫁很正常的事。男方家給彩禮是象征性的禮節。也是吃飯穿衣看家檔。女兒出嫁娘家培送也是看家檔。誰家也不會出現訛要彩禮的情況。
這幾年結婚要的彩禮越來越多。有點跑偏了。
離婚男方要你退化彩禮錢很有可能。
你們二位結婚是情投意合結婚。
為什么要離婚呢?
婚姻是神圣的事情,不能當做兒戲呀!
生活中難免有磕磕碰碰,兩個人需要溝通。
我覺得生活中夫妻有矛盾誤會很正常。
夫妻生活吵架拌嘴也會有。
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離婚是傷害。
不要考慮離婚退彩禮了!
兩個人好好溝通一下,好好過日子吧!
結婚后的生活是最現實的,沒有了戀愛時候的甜甜蜜蜜。結婚后兩個人不用偽裝了,生活中就會暴露出每個人的缺點很不足。
多找對方的優點,忽略地方的缺點。兩個人慢慢的磨合就會好了。
千萬不能走離婚這條路。
這條有坎坷和荊棘。
聰明人不會放棄自己的婚姻。
自己的婚姻在生活中努力經營會越來越好!
我說的話有沒有道理你仔細想想吧!
離婚后可能你會后悔。
我是春韻劉姥姥,你有困惑我幫忙。
您的這種情況得看達沒達到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才能確認:
法律規定彩禮返還的條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認沒有共同生活。
(3)婚前因為付彩禮導致對方生活苦困難的。
如果法律規定的三種情況都沒有,則不會退,如果有,則需要退。希望對您有幫助。
希望對您有幫助
按照彩禮的定義上講,彩禮是不用退的!因為,“彩禮”也叫“聘禮”,含有“贈予”的意思。
不過,結婚三個月就離婚不免使人覺得此人有“詐騙”之嫌疑!況且,社會上以結婚為幌子詐騙男方錢財的事情時有發生。一些女性打著“結婚過日子”的旗號,索要彩禮,一旦彩禮到手,就想辦法離婚或逃婚。然后,尋找下一個詐騙對象。不過,這種詐騙方式一旦敗露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是得不償失的。
當然,并不是說結婚三個月就離婚的女人一定都是抱著詐騙的目的去欺騙男方的。也有些確實是因“無愛”而離婚的。對于這樣正常離婚的女人來說,社會應該包容和理解。
最后,再回到彩禮的問題上。如果女方在結婚時沒有索要過多的彩禮的話,是可以不予返還的。因為,彩禮畢竟含有“贈予”的意義。但是,如果結婚時女方向男方素要了過多的彩禮的話,是應當返還一大部分的!因為,既然不給男方過日子了,還拿著人家的“東西”有什么意思?如果不返還是不是顯得自己是愛財如命之人?是不是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而讓別人看不起?所以,從做人的道德和意義上講,還是返還一大部分彩禮吧。大家說是不是?
謝友邀請。
是否要的回來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如果男方婚前隱瞞了某些病史比如,癲癇病屬于間歇性的發作,婚后由于情緒激動或受到精神刺激而發作,諸如此類的隱瞞性病史,這種情況過錯方是男方彩禮很難要回來。二,如果婚后男方有暴力傾向,女方不堪男方凌辱,或者是男方出軌,導致女方難以接受而提出離婚,也無法要回彩禮。
三,如果結婚以后,男方對女方不存在欺騙家暴等不良惡性行為,并且男方家人對女方視若親人,而女方有意識的滋事制造矛盾,以此要求離婚,可以保存有利證據,或找到目睹證人以證明女方是以結婚為由而騙取彩禮,很大程度上能追回半數以上的彩禮,證據的力度預示你追回彩禮的多少。
四,如果婚后兩人是因為家庭瑣事產生了矛盾,或是在家庭成員之中產生了矛盾,男人不懂得諒解,退讓和圓滑的處理,還對女人大加指責,女人不懂得相處之道,也強詞奪理,當女人處于劣勢承受不來時就會提出離婚。這種情況誰對誰錯,只有當事人知道,但我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有責任,可以要求女方適當返還,具體返還多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謝邀請。我的印象中沒有有關退還彩禮的法律規定,建議你查一下民法里面有不有,我估計應該不會有。你們根本就沒結婚(未領證),只是同居三個月而已,老公爸病危應該不是離婚的根源吧?如果一定要離,我建議你要全部退給男方彩禮,畢竟才三個月,加之他爸又病危。自己拿不出來錢想別的辦法,借、貸都可以呀。盡量別干后悔事,世上沒有后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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