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
集體土地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
2019年8月全國人大審核通過修定的《土地法》規定,符合地方土地規劃,允許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公益設施用地和宅基地,跟國有土地一樣同價同權進入市場流轉交易。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可近一年過去了,不是沒放開,而是并沒有開展起來。原以為邊遠地區不易開展,要開展也應是在城市郊區。可眼下,城市郊區農村宅基地買賣也并未開展起來。
首先普遍感覺,走城市化己是大勢所趨,總不能好不容易搬進城市了,然后再回轉回來。再一個主要是開發商已將所有易于開發利用的地皮,全部圈走了,并且所建商品房大量剩余買不下去,誰還敢再去外圍買一塊宅基地建商品房?而個人,買一塊地,也無力量建一憧樓房。單建一座民房,更不劃算。所以,本來認為放開土地買賣,可以幫農民致福,也可緩解城市居民負擔,可卻開展不起來。
應該放開宅基地買賣,已有政策。可開展不起來也沒辦法。讓城市人回歸農村詩酒田園生活,看來不是一天可以辦到的。
集體土地嚴禁買賣!村里可以賣給你土地嗎?
在一些農村,不懂法的村干部和村民非常多。集體的土地都敢私自買賣,殊不知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有人舉報,這種非法的買賣是要受到查處的。所以,就是村里賣地,你也不要買,以免“蛋打雞飛”,到時候地也沒有了,錢也沒有了。
無論做什么事情都要守法。違法的事情千萬不要干。否則,吃虧的將是自己。
本人從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結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讓買賣的。
具體來說宅基地要合法地轉讓買賣,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 該宅基地本身無使用權屬爭議,且所在的村里和社里同意。無使用權屬爭議,就是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清楚明了的;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組織,所以在買賣轉讓,當然得征求主人的意見,不過在農村的實際情況是,只要購買方符合條件,村里和社里一般都會同意。但一程序不能省略,因購買方要建房還得村里、社里蓋章同意才行。
- 購買方須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只要購買方購買后是用來建房,不管是遷建,還是擴建,都得要符合“”一戶一宅”條件(本村的農村戶口,宅基地使用面積符合規定)。
若未同時滿足上述條件,該宅基地的買賣轉讓(其實買賣中就包含有轉讓這一形式)就是無效的,就不合法。
第二,通過不合法的渠道而購買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嚴格意義上講都違建,目前正在推進分類處置的相關工作。
不合法的一戶多宅的(即原有農房,又不合法地占地修建了農房),一些會通過拆舊處理(目前各地都在清理并拆除),一些會通過合法地分戶等進行合法化處置。
城鎮戶口人員、非本村人員購買宅基地建房的,無法確權,一些地方已妥善處置一部分,一些地方即將啟動新一輪處置工作。
謝邀!談談個人看法: 一,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能否買賣,要視情而說,首先是房屋的產權,即所有權歸屬問題要判明了。如果產權清楚,無其它爭議或法律糾紛,可以買賣了。 二,土地與房屋是兩個概念,兩個屬性。要點是房屋建在土地上,你可以買賣房屋,而不能買賣土地,這層關系務必厘清。 三,假若你買賣成交了,土地使用等權利怎么辦,比如,村上要收地,你怎么辦,房屋是你的,你可以處分,而地你僅有使用權,而無處分權。 由上,上述買賣房屋情況,不論買前,賣后要考慮好了。反則,引發不必要麻煩,不要到時“賠了夫人又折兵”。@老張心語 @千里走鄉村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集體土地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