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很多人有尤其是學生都知道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區別,卻日志顧名思義就是可以全天呆在學校進行學習,沒有除學習之外的工作。而非全日制也是研究生的一種,它包括不必全天上課了,可以外出上班的部分學生。當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針對讀書性質和內容不同,其畢業證也會不同,全日制的畢業證在找工作時含金量會比非全日制要高一些,社會認可度也會比較高。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同理全日制用功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不同呢?他們的薪資會有差別嗎?下面林律師將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靈活的用工形式,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主要有:
(1)工作時間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可以隨時終止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別情況外,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則沒有明確的規定。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用。但是,作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必須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其余可以不用繳納。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全日制用工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定時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兩種合同形式均為法律所認可。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不同在于薪資結算方式和保險的繳納方面。目前非全日制用工多集中于小時工,臨時工,以及剛剛畢業的大學實習。根據不同的地方不同崗位薪資待遇也會有所不同,一般在80每天到400每天不等。
以上是林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問題您可以在我們的官方平臺進行提問,簡單敘述自己所面臨的問題,上百名專業律師會在第一時間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