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騙保推兒子下海如何定罪
9月29日,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于28日破獲一起“殺子騙保案”。38歲的楊某科系智障人士,其64歲的父親楊某發為他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其后到海南把不會游泳的楊某科推落入海,并報案稱意外死亡,試圖獲得意外保險賠償金。
目前,該案兩名嫌疑人全部到案,正進一步偵辦中。9月29日下午2點23分許,死者楊某科的尸體已被找到。
據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民警介紹,28日6時許,楊某發(男,64歲,湖南郴州市桂東縣人)報案稱,其兒子楊某科(男,38歲,湖南郴州市桂東縣人,智障人士)在海口市秀英港7號泊位意外墜海失蹤。
接警后,該局刑偵支隊與海口港碼頭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開展搜尋救助調查工作。經民警偵查發現,楊某科并非意外墜海,而是被人推下海。推人者與報案人楊某發穿著相似,且楊某發報案時沒有悲傷情緒,反而在面對民警詢問時非常驚慌,再加上死者為智障人士,引起民警高度懷疑,立即對楊某發進行調查。
在事實證據面前,楊某發供認了其與李某貴(男,50歲,湖南郴州市桂東縣人,楊某發系其表姐夫)合謀一起殺害楊某科,并偽造意外現場試圖騙取保險賠償金的犯罪事實。事發后李某貴離開現場不知去向。
當日9時許,刑偵支隊與??诟鄞a頭派出所立即組織抓捕小組對碼頭車站區域進行布控追查搜捕,10時許,抓捕小組在??诨疖囌靖浇埖陮钅迟F實施抓捕,成功抓獲。經突擊審訊,李某貴供認了其與楊某發合謀一同殺害楊某科的犯罪事實。目前,殺害楊某科的兩名嫌疑人全部到案,成功破案。
辦案民警說,楊某發不僅在報案時沒有悲傷情緒,且被抓后仍在關心是否能拿到保險金?!八蚓浇淮鷷r說,因為楊某科智力上有缺陷,自理能力較差,兒子出生38年沒做一天事,生了3個孩子奶粉錢也沒有,拖累家庭負債80萬,平時不聽話跟家人打架,如果聽話光養他不要多少錢,“是親生的,但也沒辦法”。加上家里經濟壓力大,他自己又欠有一些外債,所以才會這么做。
那么,楊某和楊某貴究竟觸犯何罪呢?
下面來看一個類似的案例:
王某、陳某因經營茶社等欠下大量外債。
2015年上半年,兩人商議準備給被害人于某3(王維山前妻,離婚但未分居,歿年50歲)購買保險,然后將于某3殺害以騙取保險金還債。
2015年8、9月份,王某、陳某為被害人于某3分別在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城中心支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城中心支公司、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了22份人身意外傷害、重大疾病醫療等綜合保險。后王某、陳某商議哄騙于某3吃安眠藥再將于某3扔下河淹死以騙取保險金。
2015年10月7日、8日,王某從射陽縣第三人民醫院以他人名義購買了安眠藥交給陳某。同年10月10日下午,陳某將安眠藥碾壓成粉末,送到被害人于某3位于射陽縣臨海鎮金海村七組113號的家中,并謊稱是給其治療腿疼的藥,讓其服用。后陳某告知王某安眠藥已送給被害人于某3。王某即回到家中,見于某3意識模糊估計其已服下安眠藥。當晚八點多鐘,王某在于某3熟睡后將其扔進自家屋后池塘內,于某3入水后用手拍水,王某害怕被人發現,用手將于某3頭部按入水中,直至于某3不再掙扎。
王某謊稱被害人于某3系醉酒后失足溺水,請鄰居將于某3抬上岸,由于怕于某3沒有死亡,王某不讓他人靠近于某3。鄰居撥打120,醫生趕到現場時被害人于某3已死亡。經鑒定,于某3的心血、胃內容物均檢出安眠藥舒樂安定成分,符合生前溺水死亡。
2015年10月11日、10月15日,王某、陳某分別被射陽縣公安局偵查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王某、陳某為騙取保險金以償還債務,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予以支持。王某、陳某系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別處罰。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關于陳某的辯護人提出的陳某在犯意的提起和犯罪行為實施上,作用較小,有坦白情節應當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本案王某、陳某系共同犯罪,應根據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別處罰。其提出的陳某有坦白情節的辯護意見,符合案件事實,本院予以采納。為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本案亦是如此,為騙取保險費,楊某發與李某貴合謀故意殺害楊某科,肯定能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但因為騙取保險金的行為還未實施,因此不觸犯保險詐騙罪。
如果故意殺害被保險人后,又騙取保險金,其行為又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則應數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