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做了筆錄有案底嗎
在家庭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遭遇家庭暴力,不要一味的忍讓和求全,要學會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打電話報警和向法院起訴處理了。
一、家暴做了筆錄有案底嗎
首先,如果到到公安局只是做了筆錄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因為公安機關做筆錄的原因很多,如果你涉嫌違法犯罪的,則公安機關會對你做筆錄;如果公安機關是向你核實其他人的違法犯罪情況,也會要求你做筆錄。但如果公安機關只是做了筆錄而沒有對你進行進一步處理的,說明只是一般的核實情況,是不會留下案底的。
這就是我對于“家暴做了筆錄有案底嗎?”的回答,如果到到公安局只是做了筆錄是不會留下案底的,有多種情形存在,還是需要根據到派出所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大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證
1、在家庭暴力正在實施時:立即報警,公安的出警筆錄是最好的家庭暴力證據,法院一般會直接采用。
2、報警的同時: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或當地婦聯救助,這些相關組織的證明證明力也很強。
3、還可以同時向鄰居和親友求助:鄰居、親友的證言也可以做為證據。
三、家庭暴力怎么處罰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中有關規定,只要受害者向公安機關記性求助,說明在家里常常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同時虐待家里的其他人的情況向警方求救的,那么警方需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先判處行政處罰。
根據婚姻法中規定的“家庭暴力”的情節和后果,按照《刑法》的規定,因為故意傷害他人,最后導致人受了輕傷的,將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刑罰;因各種原因導致受害者最后受了重傷的,那么施暴者將會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因為上述的暴力行為最后導致受害者死亡,或者是施暴者的傷人手段特別的殘忍東至人受重傷,或者給受害者帶來了嚴重的終身殘疾的情況的,那么施暴者將會面臨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又或者是最嚴重的死刑。這都是要看施暴者給受害者帶來的身體和精神上的損害來看的。
但是警方受理案件之后發現有“家庭暴力”的行為事實,并且已經侵犯其他人人身權利的,但是還夠不上刑事處罰的,將會判處15天以下的拘留,還有200元以下的罰款。
家庭暴力,相信大家對于這個并不陌生吧,現在很多家庭多多少少都有這種情況,受害者一般都為女性,出于很多方面的原因而不敢報警,在這里要告訴大家,一定要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