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家暴如何起訴
受傳統家庭教育思想的影響,現今部分父母的管教方式仍通過暴力解決,我們都知道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沒有完整法律權利的,那么,孩子可以起訴父母家暴嗎,法律上對家暴有什么規定?
首先,小編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各位孩子是可以起訴父母家暴,如果子女的利益被父母進行侵害的,其他利益相關人員是可以代子女對父母提起訴訟的,要求停止侵權的行為。并且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另外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委會、村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院及其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對報案人的信息保密,故此孩子是可以起訴家暴父母。在起訴時,我們最重要的就是收集證據了!一般來說小編推薦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種: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
第二種:在家庭暴力發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第三種: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第四種、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一般家暴起訴流程: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提起刑事自訴——對于輕傷害案件,在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諒解犯罪嫌疑人的,檢察機關也可以不起訴該案,而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處理或不起訴處理。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調解后悔的,還可以重新提起訴訟。——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報警后應當立案偵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檢察機關的控告申訴部門進行申訴。
在此小編呼吁所有精力家暴的家庭,一定要勇于說不!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