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自己有責任嗎
工傷簡單來說就是“因工負傷”,勞動者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哪發生工傷自己有責任嗎?
一、工傷自己要負責任嗎?
工傷是不追究勞動者責任的,當然自殺、自殘、吸毒、醉酒除外,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違章操作,都應認定為工傷并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核算傷殘賠償數額;
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發生了工傷事故該怎么處理
發生工傷后,一般的勞動者都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現筆者根據自身辦案經驗,特提出以下建議。
發生工傷后,需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自己購買了工傷保險。若單位已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則需盡快搜集勞動關系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工傷。
需注意的是,不管單位有沒有買工傷保險,員工都可以申報工傷,這是以后索賠的前提條件。必須注意要在一年之內申報。
很多勞動者認為這個流程太麻煩,但我想說的是,最好按流程處理,因為今后可能會有一些并發癥或傷情復發的可能,若現在認定為工傷,社保局存檔了,之后還可以要求賠償。
此外,工傷保險不同于意外保險,有些單位為逃避交納社保的責任,可能只為員工購買意外保險,這是對勞動者很不利的。因為,社保局認定為工傷后,若幾年或很多年后舊傷復發,還是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責任。但意外險不可能有此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