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破產有什么好處
在國內,企業破產不少見,而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企業破產的現象更呈現出上升趨勢,雖然企業破產的制度和政策相對完善,但還沒有個人破產似乎大家的關注度還不夠,那么什么是個人破產呢?個人申請破產有什么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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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個人破產
首先,企業資不抵債可以申請破產,而個人負債累累無法償還,卻沒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擺脫困境“東山再起”,正是這樣的困擾和現狀,在不斷推動著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那究竟什么是個人破產制度呢?是指當個人資不抵債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分配或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
第二,個人申請破產的好處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環境下,有些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不小心失敗了,負債累累,在不是惡意的情況下,讓債務人重新來過的機會,對于創業創新而言,無疑是一種鼓勵和寬容。誠信的失敗者,具有創新能力的創業者,不再因為一次跌倒而永世不得翻身。這是社會的進步。
第三,一旦成功申請個人破產,是不是借了錢就不用還了呢?
申請破產并不等于故意逃避個人債務,而借了錢就不用還。另外對于申請破產中免責,是有條件,有要求的,并非所有的債務人都可以達到條件免責。比如,個人破產制度保護的是善意、誠信的債務人,而不是惡意的債務人。所以屆時會出臺一些配套制度,讓那些試圖“假破產”,“假借款”的人,的人無空可鉆。
第四,申請個人破產會有什么后果?
一旦成功申請破產的人,肯定也是付出代價的。個人破產制度會對破產者采取一定的懲戒措施,對個人在信譽、工作、生活等多個方面帶來不利影響,所以一般人除非萬不得已,是不會輕易申請破產的。比如,針對破產者,在多少年內不能在商業銀行貸款,不能再從注冊公司創業或從事創業活動。
總之,個人破產制度的推出是歷史的必然,是時代的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幾千年的“欠債還錢”的傳統觀念現在還是根深蒂固,個人破產制度的施行、完善仍然任重道遠。所以個人破產制度只是一個開始,未來的路還很長,需要全社會去共同努力,共建穩定信用生態系統。
雖然目前我們尚未有針對個人破產的細則出現,但目前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都建立起了個人破產制度。
首先要明確的是,個人破產并不意味著不用還錢了。個人破產制度一方面是為了讓債務人更好的償還債務,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債權人,所以,該還的錢還是要錢的。
其次,債務人的生活會受到極大限制,同時聲譽受損。破產人需披露全部財產和債權,且不得在破產前進行轉移或有所隱瞞,這樣的行為會被認定為犯罪。
限制高消費、不能申卡、不能出入娛樂場……從這個角度來看,破產人的處境與“老賴”卻有著相似之處。生活上需要經歷5年或7年的破產期,在此期間所有收入除必要日常開支外,都需交付給受托人用于償還債務,只能維持最低生活標準。
看似擺脫財務困境,實際卻是另外一種煎熬,生活上會被人監視,聲譽也會受損,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是不被接受的,比如律師、保險代理等。
當破產期滿,債務人才能夠免除之前的全部債務,但對于這些“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也一定的限制,對于特殊的債務類型是無法免除的,比如稅收等公共債務,比如美國個人破產體系中規定的,欺詐性轉讓、破產犯罪等。綜上所述申請破產不是萬事大吉的開端,更不是逃債工具。